北京确定6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8月17日
作者:郭京霞 赵岩 曹玉乾
发布时间:2016/8/18 19:30:01
大量纠纷在没进法院之前就被解决、法院收案量首次出现下降、一些案件平均结案用时5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构建全网式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产生了不一样的司法效果。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顺义、西城、丰台、房山、昌平和平谷区人民法院为北京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北京高院副院长朱江指出,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北京法院的重点工作。此前,北京法院一方面探索立案前调解,在西城、丰台、顺义、昌平、房山五家法院试点把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物业供暖、10万元以下的买卖、借款等五类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委派给进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上半年,五家试点法院立案前共导出案件10588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的17%,占全市立案阶段导出案件的71.8%;调解成功4129件,调解成功率为38%,占全市法院立案阶段调解成功案件数的71.7%;自动履行率50.27%。另一方面,开展立案后委托调解,在四中院、东城、朝阳、海淀、通州等十家法院,利用立案后、排期开庭前的时间空档,引导当事人同意将知识产权、医疗、美容、证券期货、保险合同等专业性、类型化纠纷委托给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及其会员单位,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优势进行调解。上半年,十家试点法院立案后共导出案件1068件,调解成功421件,调解成功率为39.41%,自动履行率67.93%。
朱江表示,近年来,北京法院审判资源紧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解决这个问题,要积极加强诉非衔接和诉调对接,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尽可能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既能满足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又能尽快平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而立案阶段多元调解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希望诉讼群众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