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委派调解机制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完善委派调解机制改革座谈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致辞。
李少平副院长指出,完善委派调解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承创新“枫桥经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做好完善委派调解机制,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出成效。要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和规划这项改革,切实找准推进改革的正确方向,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要不断完善委派调解机制,完善程序和流程,让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作,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司法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三要不断加强实践探索,积累有益经验。在总结更多务实管用经验的同时,还进一步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化解纠纷,提高人民法院依法化解纠纷的能力。四要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提升纠纷解决体系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推进组织管理、诉调对接、信息应用的精细化,为当事人提供智能化、全方位、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寇昉表示,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任务。本次会议对总结积累调解前置程序改革经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近年来,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和北京市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北京法院深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构建立案阶段“多元调解+速裁”紧密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委派调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北京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努力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贡献力量。
会上,北京高院、浙江高院、安徽省亳州市中院、四川省成都市中院、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就委派调解工作做经验介绍。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高校专家学者、调解组织代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部门以及部分省市法院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