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两会聚焦(二):看代表委员热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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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3/29 14:18:54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公众号将关注两会最新动态,推送“2018两会聚焦”系列文章,探寻两会期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身影。本期公众号为大家推送全国人大代表陈家东在会议期间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陈家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任务,这就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发展,明确整体发展战略,确立促进和保障措施,增强纠纷解决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构建科学系统的国家纠纷解决体系,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一、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具体行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既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将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陈家东还表示,地方立法囿于权限的限制,很难在一些机制性障碍上进行突破。如ADR处理结果的法律效力问题,是影响或制约ADR自身发展的主要瓶颈,这也是厦门条例立法与实践中倍感困扰的突出问题。纠纷解决机制应以尊重前端解决结果为基点,同时司法要对ADR实现有效监督,才能确保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ADR最终法律效力的获得必须是立法的直接规定或司法裁判的确认。而这涉及到民事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属于国家法律保留的事项。从域外经验来看,一些国家专门制定了宏观的ADR法案,以表明国家发展纠纷解决机制的政策和基本措施。
为此,陈家东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从国家层面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整体战略规划,确定国家纠纷解决体系的发展方向,保障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在法治的框架下多元化地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