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两会聚焦(三):深圳福田成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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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3/29 14:23:01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公众号将关注两会最新动态,推送“2018两会聚焦”系列文章,探寻两会期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身影。3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布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正式运行,新华社,南方+,香港商报,深圳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对其进行了报道。
全国两会期间,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深圳试点建设互联网法院。在这方面,福田法院已先行一步。3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正式运行。2017年8月29日,深圳市编办批复同意福田法院设立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目前已正式成立和运行。
一、2018互联网和金融案件预计突破40000件
深圳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金融产业高端发展、总部集聚,已形成互联网金融创新动力强劲,发展迅猛的态势。目前,在深圳登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突破1500家,超过全国三分之一,福田区是深圳金融业的核心区,也是中国三大金融聚集区之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提供支撑。据了解,福田法院2015-2017年受理互联网和金融类案件数达4万4千多件,预计2018年将突破40000件。福田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探索“互联网金融审判福田模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和促进互联网和金融产业创新发展。
据了解,福田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配备有3个审判团队,其中2个速裁团队和1个普通团队,共9名法官。普通团队的3名法官将同时审理互联网金融民商事、刑事案件,实行二审合一。
福田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突出加强涉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理范围包括一方当事人为电商平台的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案件除外)、涉第三方支付的纠纷、涉网络借贷平台(P2P)的网络借贷纠纷、涉金融和互联网犯罪的刑事案件等共14类案件。
二、提高审判效率 统一司法裁判标准
福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丁健表示,原有互联网和金融案件分散在不同的审判庭,容易造成审判不专业、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据悉,针对互联网和金融案件高度专业性,打破原民商事、刑事案件分别审理的格局,将“互联网+金融”纠纷的民商事、刑事案件“二审合一”,统一由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审理,有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为互联网和金融产业建立高效、立体的司法保障体系。
为发挥司法审判导向功能,有效应对立法滞后于互联网和金融产业飞速发展的现实,福田法院努力探索创新审判规则,防范化解互联网和金融风险,规范促进互联网和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一是探索电子证据制度。探索实施电子证据提交、审查方式改革,防范电子证据的信息真实性、技术安全性等各种风险,推动电子证据相关立法。二是建设多元化技术查明机制。实行专家陪审员制度,聘请行业专家担任专家陪审员;建立专业调查员制度,在专业技术问题方面协助法官做出裁决;设立专家咨询机制,选聘互联网和金融领域具有相当权威的人士作为咨询专家,建立开放性的“互联网+金融”专家库。三是创新互联网和金融案件举证责任规则。针对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专业性强、占据交易优势地位、掌握证据全面等案件特点,研究互联网和金融案件举证责任规则的创新,探索更为合理地分配证明责任。四是延伸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司法职能。加强案例研究,提炼出精品案例,形成类型化的裁判指引,统一互联网和金融案件裁判尺度;及时发现、总结互联网和金融行业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提出司法建议,为规范和促进产业发展、防范产业风险建言献策。
此外,智慧法院的建设也有助于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工作的开展。发布会现场,一宗信用卡欠款案件采用远程庭审的方式在“巨鲸”智平台上进行了直播。福田法院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审判流程再造,建立以“融·智·慧”三大平台为支撑的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审判模式。去年,该院已开发建设了信息化智能办案平台——“巨鲸”智平台,以信用卡纠纷、小额金融贷款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了金融类案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在创新司法审判体系和司法服务体系方面取得飞跃式的突破。“融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建立了信息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慧平台”则将司法辅助事务、审判资源进行集约化、信息化管理,正在紧张开发建设中。下一步,该院将对三大平台进行整合并行,打通内外网无线连接,实现诉讼、执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管理、司法辅助事务全流程平台办理。
福田法院表示,要继续加强与行业监管机关、高校、行业协会的合作,在建立互联网金融审判社会协同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深化司法公开,建立互联网和金融审判白皮书的定期发布机制等方面做出更多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