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中心动态 >> 正文对话与交融——中..

对话与交融——中美调解制度研讨会议隆重举行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作者:吕宗澄、谢蔚珍、陈道勇 发布时间:2011/10/12 20:52:22
分享到:

首届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会议追踪系列报道(三)

对话与交融——中美调解制度研讨会议隆重举行

  2011年10月9日上午11点,继中美ADR国际研讨培训会议开幕式结束后,中美调解制度研讨会议在湘潭大学法学院精彩进行。美国麻州法律代表团全体成员、参与培训会议的学员代表,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100余人参与了会议。湘大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教授,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院党委副书记陈双喜副教授等院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和郭树理教授共同主持。


  湘潭大学法学院张立平教授代表中方作了题为“中国调解制度的历史、现状与挑战”的主题报告,他对中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演变、体系构成、法律规制、基本原则和主要特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并指出了在当前我国法制现代化背景下人民调解制度所面临的挑战。


  詹姆斯•E.麦桂尔先生代表美方作了题为“美国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的主题演讲,他循循善诱、风趣幽默地从纠纷产生的根源、纠纷处理的途径出发,深入浅出地分析到调解制度不仅仅切合中美两国当前现实司法实践的需要,更日益成为了一种世界性潮流的大趋势。


  会上,美国麻萨诸塞州公众服务行政办公室法务总监克莱尔•R.麦桂尔律师对ADR进行了实务演示。在此过程中,16名学生志愿者通过做游戏的有趣方式参与互动,切身体会到调解通过协商而达到双赢目的的过程。


  美国萨福克大学法学院前任院长史密斯教授对美国法学院校ADR教学作了精彩而详细的介绍,他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与实践经验,向大家讲述了不同法系国家ADR教学之异同,ADR被引入美国教学中的时代背景以及相关教学方法等。


  美国法兰克林—罕布什尔青年法院首席法官米兰达女士对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现状展开了深入阐述。她具体讲述了公平自愿、知情、多样性等调解的一般指导原则,并对案件通过何种方式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进入法院附设调解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


  在互动环节,美国麻州代表团成员回答了与会师生的提问,精彩的演讲,睿智的答辩,幽默的表述,赢得了在场人员一阵阵热烈掌声。

  据悉,9日晚与会全体人员将抵达长沙浏阳,从10日起开始为期一周的研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