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安教授为全省高﹑中级法院审监工作培训班授课
纵横国内外既判力理论 聚焦民事审监制度改革
廖永安教授为全省高﹑中级法院审监工作培训班授课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教授主持会议
应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邀请,6月18日下午,我中心执行主任廖永安教授为全省高﹑中级法院审监工作培训班授课。培训由省高院副院长杨翔教授主持。“作为全国著名的中青年法学家,廖永安教授的讲课既有深刻的理论,又有丰富的实践,深入浅出,生动鲜活,给大家带来了一场难忘的学术盛宴。”杨翔副院长对廖永安教授的讲课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次培训廖永安教授授课的题目为《既判力理论与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以2012年民诉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修订为考察对象 》。培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省法官培训中心承办。来自省高院,全省各地州市的中级法院,部分铁路法院﹑基层法院分管审监工作的副院长﹑庭长和副庭长共60余人参加培训。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李林启,硕士吕宗澄﹑陈逸飞陪同与会。
授课现场
讲学中,廖永安教授结合中外有关学说和理论,详细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既判力理论;根据基层一线的司法实践,深入分析了既判力理论在我国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及其产生的深层原因;联系最新的立法动态,重点阐述了2012年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的背景与内容;总结司法改革的客观规律,详尽论述了对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再改革的未来展望。
讲课激发了学员们的兴趣,部分学员还利用短暂的课间休息,围在廖永安教授身旁,向之援疑质理。
廖永安教授讲学
杨翔副院长主持会议
据悉,全省高﹑中级法院审监工作培训班汇集了全省法院系统审监工作的精英。培训为期三天,是针对业务骨干的高端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有关业务责任人的综合素质,推进全省审监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培训的主讲人经过主办方的精心遴选,分别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湘潭大学法学院,是该领域全国公认的业务专家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