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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勇坚:“东方经验”调解之价值回归

来源:《文史博览》 作者:记者 戴妍雨 通讯员/唐砬 发布时间:2014/10/11 1: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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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所谓调解,是指调解员作为中立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斡旋、疏导和劝说,促使其相互谅解、进行协商,并自愿达成协议,最终解决纠纷的过程。“中立”是遵旨与原则,为矛盾双方寻找利益共同点从而促使和平成交是目的。中国现代司法体系下的诸多民商纠纷正在召唤“调解”这一“东方经验”的回归。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戴勇坚                             
【导语】素有“东方经验”之称的调解,源自于东方,却成名于西方,东学西渐之后如何让它再次回归东方民商纠纷解决市场?


 


“早在几千年前,中国古代先人就产生了“和谐”、“大同”的社会理想,并推崇着“无讼”、“和为贵”的争议调处理念。这是中华民族最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之一,这种独特的文化价值取向其实就是调解的最初存在形式。而在发展和传播的过程中,调解的理念和价值早已被域外文明所接受,成了西方话语主导下的现代司法体系中一个难得的东方元素。”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说,这些年,他和很多朋友一直在致力于让调解这一东方传统文化回归本土价值。


“调解”的价值不止于和事


8年前,从河南开往广西的一列火车上,戴勇坚凭着多年律师经验练就的敏锐嗅觉,迅速捕捉到一名企图自杀的年轻女子的异常。经过多番引导,他将调解谈判技巧和心理学暗示相结合,让女子最终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这次偶发事件催生了戴勇坚对调解谈判价值的意识萌芽。


数年后的今天,身兼“律所主任”、“大学教授”、“专家委员”等众多头衔的戴勇坚,对调解价值的初心始终未变,他说,世界就是个大谈判场,调解无关大小事。


2009年,整个房地产市场蒸蒸日上。湖南某房地产商因一份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与进驻湖南的一家全国知名电器上市公司闹起了纠纷,并诉诸法庭。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该电器公司甚至意图撤离湖南市场,这无疑是对湖南整体经济的巨大损失。作为一方代理律师,戴勇坚倾注心力、全力斡旋,终于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与双方多次会谈,掌握各自需求点和平衡点,最终促成调解结案,达到双赢。这是一场漂亮的“调解仗”。不过,这场战争里没有箭拨弩张,没有硝烟弥漫,只有坐席而谈,各抒己见,求同存异,以及握手言和。


而作为一名有着20余年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戴勇坚越来越意识到,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也是追求公平和道德的社会建设者,律师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对法律条文和诉讼程序的熟练掌握中,更可以体现在在调解、谈判的大舞台上。


“公司化调解”新模式


2011年9月,戴勇坚和国内一批法律专家一起赴美参加美国国际开发署和湘潭大学发起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简称ADR)的培训考察项目。在那里虽只短短15天,他却真实地感受到了美国调解机构对调解技巧、调解模式、调解流程的注重,这和中国传统的靠经验调解有很大区别。


一次次亲眼见证与参与案例模拟和实体操作,他觉得自己内心某处被震撼:“这不是我们中国人本就应该牢牢握在手中的传统文化吗?西方人可以从东方学习,然后融汇到他们的法律与社会中,中国人自己更应该重新拾起这块文化。”


于是,一个疑问开始不断跃动在戴勇坚脑中:目前中国已有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均是国家权力在发挥管理功能,那公司化模式的商事调解有无用武之地?调解可不可以在中国实现市场化服务?有无培育市场的土壤?


作为法律人,戴勇坚知道,公司化模式的商事调解服务在中国的适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回国后,戴勇坚便马不停蹄地带着自己的团队进行关于公司化模式调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2011年,被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诉讼纠纷解决(ADR)中心聘为业务专家的契机,更为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调解谈判实践基地。为掌握最前沿的理论研究成果,戴勇坚积极寻求战略合作。2013年1O月,他促成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签订了为期十年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共同开展调解谈判领域的合作和研究。


国内首个民间商事调解媒介


如果说律师是一条路,那么在戴勇坚眼中,企业的产品就是行走在路上的车。他说路和车应该要做双向研究,车子要根据路的设置来行使、控制方向,路也在根据车子需要行使的方向来铺道规划,不能一抹黑,自己干自己的。在深度研究了国内调解市场整整两年后,戴勇坚和他的伙伴们发现,建立科学、系统、规划而实用的调解员理论体系和培训体系,是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于是,2014年年初,国内首家民间商务谈判及商事纠纷调解公司——湖南创通商务谈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应运而生。


“创,始也”“通,达也”,顾名思义,创通谈判公司旨在开创国内民间商务谈判与商事纠纷调解之始,为纠纷方架设沟通之桥梁、达成和谐共赢而生。在“创新调解、双赢谈判、定分止争、共建和谐”的服务宗旨中,致力于通过调解、谈判方式促成当事双方和平协商,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方案。


这注定是条不平坦的道路。但在与国内高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交流中,戴勇坚发现自己的战斗并不孤单,尽管很多人仍然对“调解”的价值恢复持观望态度,但是已经有不少人在尝试接受,并果断地行动起来。


 “2014年下半年,湘潭大学法学院将会迎来中国高校法学院的第一批谈判专业课程学生,谈判学课程便是以民商事调解谈判为重点内容。”这是戴勇坚引以为豪的一点。他说,下一步他的创通商务谈判团队将整合律所、公司、法学院、客户各方资源,依托理论研究和实务践行,开展公益性调解谈判培训及相关活动。


“我们要先成为公司化调解谈判服务市场的培植者和践行者。”戴勇坚如是说。


 


【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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