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中心动态 >> 正文中国仲裁法学研究..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将由我院组建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4/6 0:02:03
分享到:
                                        
日前,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已向我校发布《关于湘潭大学申请成立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同意湘潭大学成立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做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专业委员会,共享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平台,进行学术研究和宣传工作,利用已有研究基础和学科资源,凝聚国内外调解、谈判方面专业人才,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出贡献。

据悉,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将由我院负责组建和日常运营管理。未来将以我校“ 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 等现有的研究团队为基础,进一步扩充国内外理论和实务部门的研究人才,完成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的机构建制,制定成立方案,积极开展筹建工作。未来工作计划包括:(一)开展调解-谈判-仲裁的复合型纠纷解决机制理论与实践研究。 继续吸纳谈判、调解、仲裁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凝聚证券、海事、经贸、体育等专业领域资深专家,与我校调解谈判研究团队一同积极开展仲裁与调解、谈判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扬长避短,推动复合型纠纷解决机制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并积极促进复合型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运用。(二)建立湘潭大学创通调解谈判实验室,形成教学、培训、科研于一体的展示平台。我校已与湖南创通商务谈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将于2017年组建湘潭大学创通调解谈判实验室,该实验室将作为调解谈判教学、培训和理论研究平台,并逐步发展为复合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培训中心。(三)创新调解谈判人才培养模式。依托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调解方向班,借助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凝聚的专家学者,创新调解谈判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备调解、谈判技能的仲裁和诉讼专业人才。同时,以人才培养为突破口,动谈判-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互相融合与灵活运用。(四)扩大调解谈判的公益讲座活动范围。目前,我校研究团队的公益讲座范围主要集中于湖南地区,培训对象主要为基层调解从业人员。调解与谈判专业委员会设立后,我校将以该会名义,加强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培训交流,同时将授课对象扩大至法官、仲裁员等,帮助法官、仲裁员掌握调解谈判技巧,促进更多案件达成和解、调解,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