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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军辉教授获评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6/7 21: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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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专家评审会在长沙举行。综合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最终选出10人和10起事件为“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胡军辉教授获评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这是我校师生第6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胡军辉教授一直致力于调解研究与人才培养培训,参与组建“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组织编写《如何当好调解员》系列教材,为全国1.4万多人培训授课;首创“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牵头开发“法律实务技能培养”系列教材;代理案件逾100起,为企业挽回损失数亿元;指导学生开展法律援助1600多起。他以各种形式参与公益维权,推动了依法行政,助推了司法公平,为“和谐湖南”与“法治湖南”建设做出了贡献。

我校师生积极参与“法治湖南”建设,形成了“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群体。此前,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倪洪涛教授、欧爱民教授、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廖永安教授、张永红博士分别当选2008、2009、2011、2013、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倪洪涛“质疑大桥收费,维护公民权益”,促成湘潭市政府停止第一、二、三大桥收费,并拆除3座大桥的收费站。欧爱民“以教学改革践行法治”,率先推出“当事人教学模式”,先后发起并完成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取消长潭路桥费等10余起公益维权。作为湖南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成员由优秀本科生、研究生组成,依托强大师资,发挥专业优势,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600余起。廖永安长期致力于湖南基层调解研究与培训,率先推出调解领域“六个一”工程,并为申报成立“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做了大量工作。张永红自2012年以来,担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推动了全民普法,宣传了湖南法治建设成就。他还担任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到多地政法机关宣讲法律知识;关注热点法治事件,通过媒体发声,引导公众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