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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实现陪审员实质性参审是人民陪审员职权改革的重要目标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3 22: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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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在陪审案件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区分的规则与程序研讨会上指出,人民陪审员参与的七人合议庭中区分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旨在改变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之现象,实现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审。为此,需要重视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重视我国传统文化与司法传统的影响。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三大诉讼法均没有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制度传统和实践经验,如何区分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此外,我国的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也深刻影响着陪审制度实践。

其次,要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多重价值。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多重价值,其中,对于提高全体民众法治意识的这一价值功能尤其值得珍视。此外,陪审制度在沟通民意,加强司法公开,促进民众了解司法,减少司法的神秘性,从而增强司法公信的价值也不可忽视。

第三,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程序保障。让人民陪审员真正对司法有实质性的认知,不应当只是单纯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多少案件,还要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其该做的事,能做的事,实实在在地在参审过程中实现其作为一个人民陪审员的使命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