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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律师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首次适用无争议事实确认制度调处亿元大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8月21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8/22 2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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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内,一起标的额达2.7亿元的民商事纠纷在律师调解员的主持下,三方当事人就案件部分事实和相关证据在调解笔录中予以确认。这是安徽省律师调解试点开展后,首次在律师调解过程中适用当事人无争议事实确认制度。

 

据了解,安徽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试点地区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思路,有条不紊地推进试点工作。今年6月,安徽高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律师调解试点文件的规定,调解程序终结时,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律师调解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此次调解虽因当事人付款能力问题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无争议事实的确认为后续案件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提供了帮助,参与此次调解的各方当事人对律师调解制度均给予了高度肯定。目前,安徽已成立律师调解组织106家,律师调解员达6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