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解读
来源:
作者:于建成
发布时间:2016-12-2 14:48:41
基本信息
页 数:334
字 数:289000
印刷时间:2016年12月01日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印 次:1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97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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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了该条例在实践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条例进行了逐条深入解读,明晰了条例每一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和司法适用重点和难点。每一条文的解读包括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相关规定等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对该条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能够对多元化解纠纷领域的司法实践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目 录
前言
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法治建设张江汀
绪论
第一章总则
本章要点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概念定义】
第四条【工作原则】
第五条【推进主体和基本职责】
第二章职责分工
本章要点
第六条【人民政府职责】
第七条【综治部门职责】
第八条【人民法院职责】
第九条【人民检察院职责】
第十条【公安机关职责】
第十一条【司法行政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职责】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职责】
第十七条【联合化解职责】
第三章化解途径
本章要点
第十八条【纠纷化解途径】
第十九条【优先选择的纠纷化解途径】
第二十条【途径告知与引导】
第二十一条【和解】
第二十二条【调解】
第二十三条【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无争议事实记载和客观事实记载】
第二十五条【行政调解】
第二十六条【行政裁决】
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
第二十八条【仲裁调解】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化解纠纷】
第三十条【中立评估和调查】
第三十一条【在线化解纠纷】
第四章程序衔接
本章要点
第三十二条【程序衔接的总体要求】
第三十三条【首接负责制】
第三十四条【邀请调解】
第三十五条【调解与其他纠纷化解途径的衔接】
第三十六条【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
第三十七条【仲裁与诉讼的衔接】
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开展纠纷和解工作】
第三十九条【先行调解】
第四十条【和解、调解协议债权文书公证】
第四十一条【仲裁确认】
第四十二条【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第五章组织建设
本章要点
第四十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组织】
第四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争议化解组织】
第四十七条【妇女权益纠纷化解组织】
第四十八条【残疾人权益纠纷化解组织】
第四十九条【个人调解工作室】
第五十条【律师调解队伍】
第五十一条【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第六章保障措施
本章要点
第五十二条【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平台】
第五十三条【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平台】
第五十四条【经费保障】
第五十五条【购买社会服务】
第五十六条【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第五十七条【人员培训与人才培养】
第五十八条【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九条【宣传引导】
第七章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本章要点
第六十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
第六十一条【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收费】
第六十三条【责任追究】
第六十四条【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本章要点
第六十五条【施行日期】
附录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