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郴州经验
2012年8月6日至8日,全省 “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现场推进会、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全省 “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等全省性会议集中在郴州召开,标志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成为了全省的标杆。9月17日至21日,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行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上,我市司法局长袁少雄应邀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做专题讲授,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邀请基层一个地级市的司法局长为全国各省、市、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讲课,这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还是首次,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人民调解的郴州经验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是什么力量促使人民调解这朵 “东方之花”在郴州大放异彩?为什么郴州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会越来越宽、影响力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连日来,记者入机关、走基层,对郴州人民调解工作的独特魅力进行了探究。
司法局长任首席调解员
2011年1月1日,随着人民调解法的正式实施,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创新也随之拉开序幕,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实践中,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调解员热情不高,经费拮据,难以为社会选择和认同等现实问题。如何让人民调解更为有效地发挥作用?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创新中找到了一些答案。
去年年初,我市各县 (市、区)的司法局长们有了一个新的使命——“首席人民调解员”。一年多来,由司法局长牵头组织化解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达100余起,赢得了各方的尊重和肯定。
多年前,临武县麦市公社为建设豪志江电站征收占用了乐源村一、二、三组水田3.41亩。因为征地补偿没有到位,这三个小组的老人要求重新补偿,于是走上了漫漫信访之路。2011年12月21日,临武县县长将纠纷交办给该县司法局。局长曹元球以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身份,5次召集麦市乡政府代表和乐源村村民代表进行磋商。几经周折,双方终于签下了和解协议。
在首席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纠纷中,类似棘手的案例还有很多。安仁县司法局长曹志平2011年亲自主持调解的复杂矛盾纠纷就达21件。每个县级司法局长每年主持调解案件均在2件以上。分析可见,县(市、区)司法局长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可调动更多资源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有利于突显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那么,这一机制是如何产生的呢?
“这主要源于我亲自调处的一起纠纷。正是经过这次艰苦调解过程,县级司法局长任首席调解员这一创新构想才在我的脑海中萌芽并逐步清晰。”市司法局局长袁少雄说。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毗邻而居的北湖区大律村8组、10组和桂阳县芦村井头组积怨极深。这种积怨导致在井头组接通自来水一事上矛盾逐渐激化,进而多次引发群体性信访和冲突,困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当地村民多年。2009年8月,上任三个月的市司法局局长袁少雄奉命接手该案,经过近7个月时间的艰苦调解,在两区党委、政府、政法委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终于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
起案件的成功调处充分证明,由县(市、区)司法局长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可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整合资源的能力来调解矛盾纠纷,也可以改善人民调解费时、费力、无偿给人民调解员带来的懈怠情绪,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增强司法局长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心。
调解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走进宜章县玉溪镇法堂村、新田村等乡村调解庭,蓝色调的统一装修风格和“为点小事吵不休,既伤情来又伤身”、“远亲不如近邻”,“互退一步天地宽”、“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等上墙的谚语民谣、劝和箴言、名言警句让记者耳目一新。
据了解,本着“温馨和谐氛围感染群众,直白的地方语言走近群众,典型案例教育群众”的建设理念,仅宜章就建设了近400个文化调解室。“这些依据传统文化整理出来的调解箴言,来源民间,言简意赅,深受群众喜爱,既说理又说事还说法,在调解过程中往往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很多基层干部对调解箴言都有着相同的看法。正因为全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均充分认识到了调解文化的力量所在,近年来,他们深入挖掘、整理“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调解文化,一方面结合本地民风民俗,对一些经典案例进行提炼和包装,创作、编排出了一大批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调解文化作品,并以歌舞小品等形式进行宣传,一方面在具体的调解工作实践中注意收集一些劝和箴言、警示箴言、情理箴言,并加入一些法治文化理念和元素,将其专门整理编辑成册。在此基础上,还开展了调解文化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并利用手机短信、漫画等方式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全市逐渐形成了 “人人知道调解,人人乐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局面。
“这些年来,我们调解每一起纠纷,都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德感人、以情动人,把每一场调解都当成一堂普法教育课。在调解纠纷时,不仅注意让更多的当事人从中学会了分析、冷静、宽容、谅解、守法,也注意让人从中切实感受到人民调解文化的内在魅力和独特优势。”一位基层司法所长如是说。
在人民调解文化魅力的感染和吸引下,不仅一大批熟悉社情、群众威信高、解决问题能力强,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被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中,一大批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同志也纷纷担任了特邀调解员,一大批退休检察官、法官、警官、医生等专业人员担任了专业调解员,资兴市还创立全市首个“朝晖个人调解室”。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队伍组织体系,人民“大调解”的格局逐渐形成。
人民调解机制不断创新
“为党委、政府分忧解愁,为维护社会稳定建功立业是新时期司法行政部门‘以有为争有位’的根本所在。而司法行政真正能直接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分忧解愁,为维护社会稳定建功立业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就是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涵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已形成共识。
正是基于这些理念,三年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出并一直坚持 “以人民调解工作为总抓手”的工作指导方针,把人民调解提升到“基层司法行政安身立命之本”的高度去认识、去谋划、去实践,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和推行县级司法局长任 “首席人民调解员”机制、矛盾纠纷攻坚小分队集中化解积案机制、法律服务参与信访积案化解机制、人民调解文化助调机制等一系列成功做法,使一大批久拖未决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局面也由此为之一新。今年来,在全市开展的“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中,桂阳县司法局牵头成功化解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89件纠纷积案中的71件,并组织人民调解攻坚小分队化解了省市督办的信访积案4件;临武县司法局化解了长达38年的豪志江电站征地补偿信访积案等15起纠纷积案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嘉禾县司法局牵头化解了长达16年的李某房屋拆迁信访积案等6起纠纷积案,参与化解42起;安仁县司法局会同该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长达10余年的赡养纠纷等12起纠纷积案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资兴市、永兴县司法局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合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发挥了重大作用;苏仙、汝城、桂东司法局在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北湖区委、区政府用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招聘了10名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成流动攻坚小分队,4个月的时间内就成功调解近40余起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宜章县司法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化解了经县主要领导批示,县维稳办和县信访局多次交办督办仍未案结事了的10余起纠纷积案。
正因为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当中彰显了其独特魅力和作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许多县乡的党政主要领导接到重大矛盾纠纷发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便指派司法行政部门去进行人民调解,长期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也开始得到解决。如今,我市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更多地倚重人民调解的手段去 “定纷止争”,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成本低廉、机制灵活、不伤和气”的独特功效越来越信赖,更多地寻求通过调解解决纷争,从而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行政成本,减少了社会对抗,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安排66名律师进驻市中心城区所有社区,在为社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的同时,还直接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截至10月底,全市今年通过调解方式共化解较大矛盾纠纷28121件,其中化解领导交办的纠纷积案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7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