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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在浙江省调研时强调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做好群众工作

来源:司法部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7 18: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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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至14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浙江省进行调研。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浙江调研期间,吴爱英先后到浙江省临海监狱,台州市天台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临海市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温州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鹿城区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实地调研,对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吴爱英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孟建柱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方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吴爱英强调,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执业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优势,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精神,努力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好,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

吴爱英指出,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深入到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早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要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