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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三步评估法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

来源:法制网江苏频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0 23: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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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工作中来,到基层工作中去,是宝应县司法局一贯秉持的工作理念。今年以来,为推动矛盾调解成功率的持续提高,力争早日实现四个全覆盖的既定目标,宝应县局在认真组织调研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发简报,开交流会等方式,面向全县各级基层调解组织,推广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其中,以前期预估效果、中期评估手段、后期重估流程为内容的三步评估法就是一种经实践检验十分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调解活动开展前,增加评估环节,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的前瞻性,使调解员明确努力方向,调前评估以问卷调查形式展开,调查问卷和调解申请书一并发放给纠纷当事人,主要了解接受调解对象的基本情况、纠纷有无历史根源、是否存在嵌套纠纷等信息,调解员根据这些信息,结合对自我能力的评判,便能够作出初步估计,对症施策,设计出合适的调解工作方案。调解员进行调前评估后,如认为凭自身能力不能解决问题,也可提前向上级调解组织或当地专家调委会求助。

中期评估适用于调解活动开展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实时完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先的调解策略可能已经不再适用,如不进行周密、细致的中期调查,则调解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鉴于此,三步评估法对调解员提出新要求——调解员必须跟进了解纠纷发展情况,反复多次和当事人进行接触,实时关注当事人的情绪变化情况、新生苗头性隐患信息、纠纷可能的发展趋势等问题,并制作每日调解计划表,据此开展工作。通过逐日了解各种新情况,评估纠纷发展动向、制作阶段性调解计划表,调解方案得到了完善,调解成功率获得提高。

以往调解结束后,调解员一般只对当事人进行例行回访,而不会对调解工作全程进行再总结,其结果是许多宝贵经验流失。现在,按照三步评估法的要求,每次调解结束后,调解员均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回顾调解流程,归纳经验和不足之处,并形成2到3点书面个人体会。这些体会性文字虽然不多,但均是来源于一线的心得体会,是“回头看”、再思考的结果,有着较高的工作指导价值。通过日积月累地进行调解后评估,依据自我评估内容,展开业务交流,调解员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调解工作效果也日益彰显。

三步评估法推广以来,宝应县矛盾调解工作的效果明显提升,今年前3季度,在调解效率明显提高的同时,全县矛盾调解整体成功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2%,达到99.1%,首次调解后纠纷再发率则下降了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