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实践探索 >> 人民调解 >> 正文湖南医疗纠纷处理..

湖南医疗纠纷处理新规出台 医患双方可申请免费人民调解

来源:红网 作者:董雷 刘喜梅 发布时间:2012-12-28 21:18:04
分享到:
以往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在认定责任时各执一词,一旦有一方不冷静,很容易导致“医闹”事件发生。相关法规的空缺,是医疗纠纷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
  
  从明年2月1日起,湖南将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明确了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将引入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险等第三方机制,促进医疗纠纷的有效合理解决。
  
  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就《办法》的出台实施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湖南省卫生厅副厅长陈小春出席,发布会由湖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伍贤运主持。
  
  患者有权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病例资料
  
   唐世月介绍,2011年,湖南省33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3984起。尽管大部分医疗纠纷得到了合法合理地解决,但也有少数患者或其家属 采取聚众闹事、伤害医务人员等非法手段表达诉求。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湖南省政府制定了本《办法》, 并于2012年10月30日湖南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42条,包括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鼓励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预防医疗纠纷、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等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为切实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工作,《办法》规定要着力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加强医患双方沟通,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唐世月说,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此次《办法》出台的重要目的之一,以平衡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具有知情权、咨询投诉权及享受安全医疗 服务的权利。同时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需遵守医疗秩序,尊重医务人员;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病情、病史,配合医务人员诊断检查治疗和 护理;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不能强行要求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职业范围的医疗行为。
  
  在纠纷过程中,患者有 权向医疗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可自主选择解决这个纠纷的途径,有权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病例资料。《办法》第23条明确规定了患方四类禁止性行为。主要为损 毁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拉横幅、张贴标语、堵门、占据通道等扰乱医疗秩序的非法行为。
  
  同时,《办法》强调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责任,还指出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医患双方可以采取协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任何的费用
  
  在各地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实践证明,在医患双方协商难以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引入人民调解这种第三方居中调解方式,有利于公平合理、平和理性地化解争议、平息纠纷。
  
  为此,《办法》第7条规定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规定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第3章第26条至第29条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基本制度内容作了规定。
  
  唐世月介绍,为保障调解的公平公正,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任何的费用,所需的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补贴、调解工作场所以及设施等都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开展工作,医患双方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在征求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主动调解。
  
  鼓励实行医疗责任险化解风险
  
   《办法》还强调了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分散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的作用,是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举措。《办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 当鼓励、指导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险,并在第31条规定,投保了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机构如发生医疗纠纷,需要理赔的,承保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 时予以赔付。
  
  为了防止医疗机构将医疗责任保险费用转嫁给患者,《办法》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投保医疗责任险,提高医疗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陈小春就具体如何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工作进行了介绍,湖南将通过召集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座谈会,引导保险业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充分考虑医疗卫生的特 点,科学的拟定费率,满足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同时将加强医疗机构责任保险业务的管理和风险管控,充分利用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医疗风 险。
  
  与此同时,还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提高风险的防范意识。此外,还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预防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医疗纠纷将免费调解处理办法 明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