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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成郴州化解矛盾纠纷首选之策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阮占江 发布时间:2013-7-17 1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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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党委、政府为统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为平台,以综治、维稳、司法行政为骨干,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互相配合、齐抓共管。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湖南采访时发现,郴州市永兴县等地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坚持以人民调解为总抓手,构建了集预防、调处、稳控、追责为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有效定分止争、息访息诉的良好效果。
  大手笔谋划新增预算500万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进入矛盾纠纷相对多发期。如何更及时、有效化解这些具有跨区域、突发性强、化解难度大等特点的矛盾纠纷,必然需要我们大胆创新,全盘统筹谋划。”永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告诉记者,2012年底,永兴县委书记袁卫祥提出在全县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把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成“亮点”工作,并决定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县委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将“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综治工作考核范畴。今年4月26日,永兴县召开“大调解”工作动员大会,制订并下发《永兴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明确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今年3月11日,在全县所有单位预算调减的情况下,永兴县财政新增500万元为创建全县‘大调解’工作预算经费。”永兴县司法局局长李兴师告诉记者,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永兴县将“大调解”列为县委主要工作之一,并出台五条措施,分别为:完善县调处中心建设,着力解决人员问题;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县、乡两级培训体系;强化经费保障,纳入县财政预算;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领导包案机制;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制度。
  “在推行‘大调解’过程中,永兴县先后率先在湖南省试点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模式,推行了人民调解与县法院巡回法庭、基层法庭联合办案机制,推行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在矛盾纠纷多发行业、部门建立专业调解组织,实现了横向上的全覆盖。”永兴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李泽林告诉记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永兴县分别组建了健康医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9个专业调委会。自成立以来,9个专门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40多件。
  整合资源各部门齐抓共管
  “现在调解纠纷不仅能得到表扬,而且每成功调处一起案件还能得到50元到150元补助,这大大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以前那种推诿、上交矛盾的现象已基本消失,有些地方还呈现出争相调解纠纷的新气象。”据永兴县司法局副局长戴晓春介绍,今年一季度,永兴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较大以上矛盾纠纷1288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3%。其中,属地范围内的矛盾纠纷96%被就地化解。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人均调处矛盾纠纷同比增长67%,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矛盾纠纷下降38%。
  “‘大调解’工作机制赋予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足够的领导、指派、分流、督办、考核、追责等权限,大大增强了其资源配置、整合能力,改变了过去人员难调动、经费无保障的局面,有效形成了化解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重点疑难矛盾纠纷的合力。”永兴县信访局局长李荣华介绍说,今年以来,该县未发生一起到市、赴省、进京上访。
  “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下,调解理念早已深入每位法官内心。如今法院在各个环节都推行调解优先,实现了全程、全面、全员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也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减少了法官的压力。”永兴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晓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永兴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下降38%。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志卫则表示,如今检察院在轻微刑案处理等环节同样也推行“大调解”,取得了有效修复各方关系、化干戈为玉帛、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良好收益。
  “公安是‘大调解’格局最为直接的受益者。”永兴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祁永忠告诉记者,随着“大调解”深入推行,大量矛盾纠纷都消化在基层和萌芽阶段,这不仅大大解放了原本有限的警力,让民警有更多时间精力从事打击犯罪等核心警务,也有效减缓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密切了警民关系。
  “‘大调解’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调处纳入党委、政府主要工作范畴,变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形成了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郴州市司法局局长袁少雄认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建立织就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行顺畅、高效快捷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大网,从制度上保证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稳控和化解,实现了最大限度用调解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目标。正是看到了这种“大调解”格局蕴涵的巨大制度能量和优势,如今郴州桂阳县、北湖区、临武县、资兴市、安仁县、宜章县等地已纷纷开始推行。“有纠纷,找调解”正在成为郴州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识,“大调解”成为社会各界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之策。
  “人民调解其实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我们要通过调解工作形成人人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从而使群众由‘信访不信法’变为‘信法信调不信访’。”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碧元对记者表示,今后郴州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县乡对接、诉调对接、诉检对接和诉访对接,把调解贯穿于解决矛盾全过程和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健全完善法律途径与其他手段对接联动的调解机制。
  “郴州市司法局主导的人民调解,特别是以永兴为代表的‘大调解’工作,显示了不凡的威力,为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近日在郴州进行社会稳定工作督查的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甲武作出如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