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医疗调解机构即将运作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记者 欧雅琴
发布时间:2013-7-27 9:55:34
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日前,东莞市卫生局和司法局同时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即将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公开招聘8名人民调解员,要求具有丰富的法律、医疗工作经验。
调解机构迟迟未建成
据东莞市卫生局统计,2009年至2011年,全市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而去年前9个月,医患纠纷已有163宗。
为了更好地调解医患矛盾,东莞市早在2008年就提出在全省率先成立一个由市政府牵头、卫生、司法、民政等九个部门协作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而每年的两会上,调解机构的建设也是参会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在去年,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草案中规定,广东各地级以上市都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此,东莞市卫生部门也到佛山等地考察,并形成了调查报告,提出建立医患调解的第三方机构的建议,提交给市政府。
“其实,调解中心的成立是非常迫切的”,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国已成立1000多家医调委,也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在广东省医调委成立的第一年里,就结案399起,调处成功367起,调解成功率92%,结案耗时平均仅为34天,为患者争取到总额1600多万元的补偿,平均每单案件4.3万元。”
医调委由司法部门管理
本月,东莞市医调委终于启动了人员招聘程序,这也意味着,第三方调解机构即将介入到东莞医患纠纷的处理当中来。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医调委之所以会“难产”,是因为此前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问题也得不到保障。
新成立的医调委,定性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采取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卫生局只进行业务指导。
专业调解结构不设置在卫生局内,这也符合卫生部门的呼声。此前,卫生部门曾公开表示,坚决要求医调委不要设在卫生局,“否则就跟之前没区别了”。
司法局则介绍说,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结合东莞的行政体制、医疗机构性质等具体实际,研究制定东莞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实施办法,细化职责和要求。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把医院从日益尖锐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卫生部门将大力推广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险。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这种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购买的保险将由保险公司出面与患者协调解决,从而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医院全身心地扮演好治病救人的角色。
人民调解员不是铁饭碗
为了保证第三方机构的公信力,此次公开招聘的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将专门从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其中2个岗位要求有法律工作的经验,6个岗位要求有从事医疗、护理、法医工作的经验。根据要求,应聘者需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并具备良好沟通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法学、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法医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由于试行的医调委是人民调解组织性质,部分岗位还购买了社工服务,为了保证工作的效果,医调委试运行一年,视年度考评结果进行推广或改进。为此,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绩效、业务素养、调解效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以增强调解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医患纠纷调解成效
由于试行的医调委是人民调解组织性质,部分岗位还购买了社工服务,为了保证工作的效果,医调委试运行一年,视年度考评结果进行推广或改进。为此,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绩效、业务素养、调解效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以增强调解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确保医患纠纷调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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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的罪与罚”:
东莞摆平“医闹” 年均费用超千万
“一旦出现医患纠纷,部分患方大吵大闹,甚至会在医院门口摆灵堂,纠集一帮人堵医院的大门,破坏医疗设备、扰乱医疗秩序等,已经构成东莞卫生界的一大难题。”东莞医疗资源丰富,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也不少,有的甚至越演越烈,成为“医闹”,让有关部门头疼不已。
据了解,当前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有三种,分别是自行协商、民事诉讼、行政调解。其中,最有效的应该是民事诉讼,但诉讼成本高、耗时费力,难以执行。而在行政调解时,患者通常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存在着“父子”关系,不太相信调解结果。
在去年的东莞市“两会”上,东莞市卫生局局长蔡一平就曾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数据,“东莞的医院用在摆平‘医闹’上的钱,平均每年就超过1000万,这还是保守估计。现在不少市民带录音笔、摄像机去医院看病,导致医院医生胆战心惊。”
上周四,东莞康华医院就发生过一起较大规模的医疗纠纷事件。二三十名家属上午举着死者生前相片在医院门诊部前向医院讨个说法,并将通往行政楼的一个大门堵住。双方协商未果后,下午4点左右,死者的家属再度围堵康华医院,以致派出所民警、治安员、公安特警都不得不悉数出动维护现场秩序。
医患纠纷发生时,多数是由于医患双方沟通不畅,使一些本来可以很好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良性解决。而一旦上升到“医闹”的程度,就成了一把多刃剑,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患者个人诉求最终也难以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