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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签署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易洪辉 发布时间:2014-5-19 21: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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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7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易洪辉)今天上午,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七省司法厅(局)长共同签署了《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书》,这标志着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揭开新的篇章,也是一个全国性创举。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会议并致辞。
  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山水相连,血缘相亲,人文相近,唇齿相依。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七省人民、特别是接边地区人民心心相印,互相支持,共同奋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谱写了光辉的历史篇章。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调处协作方面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1989年,湖南省安乡与湖北公安两县成立了湘鄂黄山周边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此扩展到接边的常德、荆州两市,开启了长达20多年的湘鄂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共调解边界矛盾纠纷8000余起,防止群体性事件800多起,为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去年,湘赣两省合作建立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接边9市、20个县市区签署了联防联调协作协议,目前已成功化解跨省矛盾纠纷72起,预防民转刑案件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起,有力促进了湘赣边界的和谐稳定,湘赣边界被国家评为“平安边界创建示范线”。此外,湖南省郴州、怀化、湘西、永州等地分别与接边省份的兄弟市州签订了边界人民调解工作协议。
  孙建国在会上指出,加强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是维护接边地区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时代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新课题,是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市在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当好联络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搞好服务;湖南各接边地区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为其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坚实的工作保障。
  作为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的牵头者和倡议者,湖南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在发言中指出,环湘边界线长达2000多公里,涉及湖南周边6省(市)、28个市州、94个县市区,要坚持“省创平台、市州共建、县乡为主、村村交流”的原则,在边界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要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排查、联动调处、联谊交流、联网共享等有效机制,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纠纷共调,情感共融。要不断健全跨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排查调解、调查回访、信息通报等操作流程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边界矛盾纠纷联合预防、联合排查、联合调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边界矛盾纠纷专项化解和平安边界创建示范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边界、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司法部基层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七省联防联调是一个新事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省市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接边地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工作协调会商机制,坚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年会、签订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书、签署相邻地区友好公约等形式,落实“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措施,真正实现共化矛盾、共促稳定、共谋发展的目标。
  会议由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虢正贵主持。司法部基层司、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司法厅(局)领导、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以及湖南省11个与外省接边的市州司法局局长等参加了会议。
  (原标题:湘鄂赣粤桂黔渝七省签署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