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接待站小故事 调解员大智慧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17 15:59:57
4月12日,黑龙江省肇东市西八里镇治山村的两户农民却因为相邻的耕地田垄往哪个方向滚半子而发生纠纷,进而转为肢体冲突。两家都来了不少亲戚朋友,怒目对峙,眼看着一场由大械斗酿发的流血事件即将上演。
此时,第一时间获得信息的治山村调委会主任火速赶到现场,耐心调解,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及时制止了这起纷争。而这一切都得益于肇东市人民法院多年以来构建的村屯联系点的成熟运作。
聘请村中“明白人”
肇东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腹地,辖区幅员面积4332平方公里,人口93万人。肇东市人民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56人,下设8个基层人民法庭。一直以来,受村屯相对分散的地理条件限制,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期往往被纠纷当事人在奔走中消耗,有些纠纷还会因为解答不当而升温升级,甚至矛盾激化,酿成惨案。
为此,肇东法院开始尝试在基层人民法庭辖区内的自然屯设立联系点。在法院下辖186个行政村的1228个自然屯中,每屯设立一个法律咨询、调处纠纷、巡回审理联系点。经过村党组织推荐,每个屯聘请一名有文化、有威望、有正义感、有责任心、有法律常识的农村“明白人”担任调解联络员,联系点就设在调解联络员家。
各个法庭还为联系点制作并悬挂了牌匾,为调解联络员制定了工作职责,制作录有调解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所在自然屯、所属行政村调委会、所属乡镇(办事处)司法所等信息的调解网络分布图。
前不久,昌五镇昌盛村昌盛屯农民王某和蔡某因耕地权属发生了冲突,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因为一垄地争执不下要到法庭起诉。得知此事后,昌盛屯的调解联络员刘振宇迅速向昌五人民法庭庭长李广志做了汇报,同时第一时间抵达当事人家中开始调解工作。不到一个小时,涉事双方的纠纷就妥善化解了。
事后,当事人王某说:“那天要不是屯里调解联络员及时到达了现场,阻止了我们,俺们两家很有可能就打起来了,庭长说把人打伤就可能是刑事案件了。今后,可不能小瞧这些调解联络员。”
“村屯调解联络员出击迅速,措施得当,化解纠纷的同时也减轻了百姓的诉累。这些联系点就是人民法庭设在自然屯的就案讲法的宣传站、巡回审理的接待站、送法上门的服务站、掌握纠纷背景的信息站、快速传唤当事人的投递站。”李广志说。
近年来,肇东市人民法庭就地审理由调解联络员接待的赡养案件70件次。由调解联络员传唤当事人的案件达1500件,占结案总数的39%,大大减少了诉讼成本。
接待站遍布村屯
刘全是宣化乡富荣村的调解联络员,由于喜欢钻研法律,又从事调解的工作,逐渐也就成为了村里的能人,村里人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也喜欢向他咨询,他家也就成了村民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的接待站,这样的接待站遍布肇东市的各个村屯。
“我们没事的时候,就愿意到刘全家去,就愿意听他给村民调解,听他调解能知道不少法律知识。”村民王立海说。
“特别是我们这些上了岁数的老年人,有什么不明白的就愿意上刘全家问他,我们乡离法庭较远,去一趟法庭也挺不容易,简单的事调解联络员就能给我们解决,遇到需要到法庭起诉的时候,我们岁数大,行动不便,我们的调解联络员就联系法庭的法官到我们村上审案,我们的调解接待站就是我们的小法院。”村民刘大娘说。
“几年来,通过四级调解网络的建立,案件的调解逐渐形成网络化,老百姓就近到调解联络员家中、到村委会进行调解,村民对环境熟悉、人员熟悉,更有助于案件的调解。调解联络员在村屯像这样的调解接待站还有很多。”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说。
前不久,五站法庭庭长张濮原来到了乐业村的接待站,为75岁的刘英解决纠纷。
刘英是五站镇乐业村的村民,因三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将三名子女告上法庭,调解联络员虽然进行了调解,但没有调解成功,考虑到刘英年岁已大,不适合到法庭开庭,调解联络员请求法庭到村上的接待站巡回审理此案。法庭电话通知了刘英的子女,在调解联络员家中审理了此案,不到一个小时就顺利调解结案。
“对一些矛盾大、基层调解联络员调解不了而且比较典型的民间纠纷,由人民法庭派审判人员到纠纷发生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开庭调解时,邀请有关调解联络员参加,逐步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张濮原说。
培养全职调解联络员
2016年6月,昌五人民法庭受理了杨某梅诉韩某离婚纠纷一案。通过该屯调解联络员李长山,承办法官了解到了案件的详细背景:原来,被告韩某和岳父发生了争吵,致使原告杨某梅感到在娘家丢了面子,迫于压力才提出离婚。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找到两家老人,劝说被告当着双方老人面诚恳认错。解
决了这个症结后,小两口也就和好如初了。
“调解联络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主动介入调解纠纷;或和法庭沟通后,促成和解;或向上如实反馈纠纷背景资料;或向人民法庭提出巡回审理的建议;或快速为人民法庭传唤应到庭的当事人等,为行政村调委会、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以及人民法庭及时有效调处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肇东法院院长杜广伟对调解联络员在调解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十分认可。
张景全是向阳乡五星村的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该村调委会主任,由于距离辖区昌五人民法庭40多公里,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张景全成了法庭的全职调解联络员。
2016年3月,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起诉到昌五人民法庭:被告刘某接受原告郑某彩礼23万元,双方解除婚约后,刘某拒不返还郑某彩礼款。被告刘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是春节才回家待几天,这种情况对该案的审理以及后期的执行都带来不利的影响。张景全知道此事后,配合承办法官多次到被告家做工作,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摆事实、论道理、讲法律,最终使案件得以调解解决,被告刘某从打工的外地赶回,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将彩礼款按调解数额如数返还。
“能够配合好法庭成功调解,都是得益于经常参加法庭组织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张景全说。
在肇东法院自上而下的调解网络中,能否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发挥出各自应有的作用,其关键在于人民法庭在调解网络中的指导成效。鉴于此,肇东法院把人民法庭的指导工作作为主线和核心,立足职能,加大力度,不遗余力地夯实指导根基。
为此,肇东法院专门组织人员编辑了《法官说法》《民事纠纷调解技巧100问》等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丛书,发给调解联络员。各人民法庭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平均每两个月对本辖区调解联络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季度对本辖区行政村调委会指导一次,针对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方式方法进行面对面讲解和传授。年终,法院还举行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征求他们对基层人民法庭指导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总结,成卷存档,适时推广。
“通过加大指导力度,延伸调解职能,实现了由院庭内办案向巡回审理转变,由被动调处纠纷向主动防控纠纷转变,有效地把基层人民法庭的调解要素恰当、稳妥地配置到辖区群众之中。”肇东法院副院长闫立恒说。
调解网络功能最大化
“梁庭长,我们村两个人因为一垄土地的事儿吵吵起来了,我听了半天感觉都挺有道理,可咋办?”肇东市四站镇克宝村调委会主任龚立波给四站人民法庭庭长梁万生打来电话求助。
今年春节期间,克宝村发生了一起土地侵权纠纷。张某和李某是亲表兄妹,两家的承包地相邻。张某多年在外打工,自家的耕地由其岳父代为耕种。李某一直将张某的一垄地占有、耕种,张某的岳父因不知情也一直任其耕种。直到今年,张某不再出去打工,自己准备耕种土地时,才发现此事。张某拿出土地使用证和李某理论,李某以该垄地自己多年一直耕种为由,拒绝退出多占张某的土地。
梁万生详细了解情况后,指导调委会把握住土地使用证书效力大于其它证据这一原则,并根据纠纷双方是亲属的特殊情况,指导其采用亲朋协助法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及时化解了纠纷。
在对纠纷的调处过程中,人民法庭通过与所在辖区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行政村调委会联络、协调和指导,化解了矛盾纠纷。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龙头,以自然屯调解联络员为基础,行政村调委会、乡镇(办事处)司法所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四级调解网络。
“在调解网络中始终保持信息畅通,每起纠纷的发生、发展、争执焦点及调处情况,都能通过调解网络及时地、客观地反馈到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也能把纠纷的性质、适用的法律、应采用的调解方法及时指导到各个环节,使乡镇(办事处)司法所、行政村调委会的调处纠纷数量大幅度增加,调处能力大大提高。”说起四级调解网络,院长杜广伟这样评价。
肇东法院“四级”调解网络,紧紧围绕“12345”整体工作思路,开展调解工作。即确定一个目标: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维护稳定;做到两个统一:调处过程中依据的法律政策统一,调处结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抓好三个重点:抓准产生纠纷的关节点,找准解决纠纷的平衡点,选准调处纠纷的切入点;坚持四个原则:自愿原则、公正原则、居中原则、合法原则;适用五种方法:分析目的法、明辨是非法、成本核算法、亲朋协助法、情感交流法。
近年来,肇东法院8个基层人民法庭依托调解网络办理诉前调解案件4846件,平均每年办理1615件,减少纠纷发生,妥善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