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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万物 化解行政争议的天台语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朱利明 发布时间:2017-7-22 13: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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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13.64%,位居全市第二,执法质量明显提高……”7月6日下午,浙江省天台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按计划举行。会上,政府和法院坦诚共商化解行政争议大计。
 
    近年来,天台县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和政府机构联系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做到既依法审判,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天台县化解行政争议呈现出“和合共振”的成效。
 
    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经过再三考虑,天台县的农民腾某还是将建设局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腾某建造违法建筑属实,但建设局也存在程序违法。最终,天台法院协调建设部门为腾某补办了相关许可手续,腾某也高兴地撤回了起诉。
 
    今年以来,天台县专门为行政机关“制定”四条铁律:所有的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内出现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领导必须出庭;所有的部门都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所有部门的执行案件都要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党政事业单位涉及干部职工的案件一律抄送县纪委和人才风县委组织部等监督部门。
 
    “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示范、做好表率。”天台县委书记管文新说,要带头学法知法,把学法知法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要带头依法用法,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天台县长办公会议上有学法制度,凡是涉及法律的相关议题均由政府法制办把关后提交。并经常安排法律课,学习法律法规,或者解析近期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对此,县长潘军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求各单位“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践行依法行政,造浓法治氛围”,要求“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度,破解告官不见官的困境”。
 
    县政法委书记崔波则要求各行政机关“要围绕公平正义依法办事,要围绕倡导全民守法推动群众依法办事。”崔波认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方式最有效果。
 
    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天台法院注重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院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近半数都通过调解得以化解。
 
    合力助推矛盾化解
 
    “行政争议的化解,离不开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和配合。在行政审判中,如果行政机关不配合、不支持,势必影响行政纠纷的化解”。天台法院行政庭庭长周方锐表示。
 
    周方锐在行政审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带领审判团队探索创新的“五点协调法”曾得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在浙江高院组织召开的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张某因建房与邻居产生纠纷,邻居向镇政府举报张未按规划建房,镇政府准备拆除张某房屋违建部分,张某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张某的邻居表示,只要张某的丈夫出面向其表示错误,他可以作出让步。张某丈夫碍于面子不肯向邻居求情。
 
    为做通张某丈夫的工作,法官与张某所在单位取得了联系。经过法官和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的耐心疏导、劝解,在镇、村两级调解干部的配合下,张某与邻居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案圆满解决。
 
    参与调解工作的县人大代表夏积东很有感触,他说:“天台法院这种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不只是一判了之的做法值得称道。”
 
    在今年2月召开的天台县人代会上,夏积东也表示了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满意。300多名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为98.33%,创历史新高。
 
    多管齐下,能有效化解矛盾。天台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针对一些行政案件矛盾成因复杂、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纠纷无法一次性解决等特点,我们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纠纷的社会合力。”天台法院副院长洪昌福告诉笔者。
 
    共同拓展和合佳境
 
    “我院在审理涉你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中,建议你局在查明事实后重新作出相应处罚。”近日,天台法院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送了一份司法建议。
 
    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城管局对当事人朱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认定事实上存在错误。
 
    天台法院的建议很快得到了城管局的响应。城管局在及时反馈的同时,按程序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天台法院共发送7条司法建议,每一条都得到了反馈和落实。今年发送的5条司法建议,已经有4条得到了落实,另有一条正在落实中。
 
    这只是天台法院成功构建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产生效果的一个缩影。
 
    天台是和合文化的发源地。天台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也注重运用和合文化,力求和行政机关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和合佳境。
 
    曾几何时,天台县存在着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行政部门负责人怠于参加案件庭审,认为没有面子。即使到了法庭,大多也是“出庭不出声”。而这种现象在天台县政府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后终于结束。
 
    如今,天台县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一些负责人在庭审中的精彩发言还得到了诉讼参与人的认可和赞扬。
 
    近年来,天台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与天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既推进了天台县依法行政的进程,也为行政审判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天台法院于7月3日发布了《2016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司法的视角对天台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根据《报告》,2016年,台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天台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6件。同时,《报告》也指出了少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参加诉讼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对策。
 
    此外,天台法院注重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开展座谈交流、上门送法、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既邀请行政机关走进来,又帮助相关单位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双方互动的规范性、畅通性和针对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这一做法得到了浙江省第十四届党代表、天台县雷峰乡祥和村党支部书记王国先的赞同和肯定,认为这有利于切实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天台法院院长葛利江说,该院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和谐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