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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件调解结案近八成

来源:法制网湖南频道 作者:黄姝 发布时间:2012-10-17 17: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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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新型案件日益增多,截至1220日新收知识产权案件达104件,同比增长253.5%。面对案件数量飚升而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形势,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坚持调解优先,多途径、全方位、大力气做好诉讼调解工作。截至1220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4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5%,其中调解撤诉结案90件,调撤率高达78.95%,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调解意识,妥处新类型案件。调解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手段,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更有其特殊的意义,对立的当事人通过调解实现合作,既维护了合法权益,又能保护和促进商业关系,在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尤其如此。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由于涉及商业标识、专利技术等经营资源的许可使用问题而被划分为知识产权合同类纠纷。原告长沙市某家纺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该类案件。被告系原告的特许经营加盟商,根据合同约定,被告销售原告产品的方式仅限于实体店,但被告却擅自在淘宝网注册并开店售卖原告产品。承办法官找准调解的切入点,从双方当事人既有的合作关系及潜在的共同商业利益出发,组织当事人“背靠背”调解、“面对面”促谈,并及时与淘宝公司沟通取证,通过多次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表示感谢,此案的处理,不仅给原告的其他加盟商形成规范经营的示范效应,也使原被告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得以保留,双方通过调解实现了共赢。

二是及时总结经验,锤炼调解技巧。做好调解工作,不仅要求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还要在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锤炼调解技巧。该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要求法官做到“三找准”:一是找准调解核心,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商誉,而且双方通常具有同行业的合作关系或竞争关系,因此,调解的核心就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将案件对企业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二是找准调解时机,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知识面广,案件事实复杂,该院法官抓住送达材料的机会,与当事人交流时细心观察、把握每个细节,揣摸双方心理,在进一步了解案件产生背景的基础上,把握和解时机,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发生纠纷的内在原因,开展初步调解,为达成协议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找准调解方式,针对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不同,选取适合的调解方式,要求法官广泛运用法学理论、判例和技术鉴定结果做好说服工作,对于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要求法官带着感情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思想隔阂,在缓解冲突的基础上做好调解。

三是拓展调解渠道,善借外力调解。主动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邀请行业协会、网站管理者、相关行政部门参加调解或帮助取证。如针对今年急剧增加的涉及网吧的侵犯著作财产权案件,该院在调解中引入第三方网吧协会,既表达对网吧群体的尊重,同时积极发挥自律协会的引导作用,减轻网吧业主的抵触情绪,一大批案件得以撤诉,平息了纠纷。对以经营网店实施侵权的案件,鉴于其行为具有隐蔽性,难以调查取证,该院积极向淘宝等互联网运营公司发函要求协助,使被告无所遁形,促使其主动面对,积极协调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