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实践探索 >> 司法调解 >> 正文万源法院民一庭“..

万源法院民一庭“八调解工作法”提质效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苟良荣 发布时间:2013-9-13 16:44:38
分享到:
达州9月4日讯(苟良荣)万源市法院民一庭在争创“两个一流”活动中,为了提高审判质效,降低发改率,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开拓思路,认真研究调解工作方法,注重调解工作。使案件调撤率大幅上升,发改率显著下降,并为此创造了“八调解工作法”。
  
一、冷却降温法
  
法官调解,在矛盾纠纷激化,随时可能引发“炸弹”之时,调解员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采取有效办法和策略,制止事态扩大和蔓延。根据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有必要时可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待双方心平气和后,抓住有利时机,进行调解。有些纠纷从表面看比较激烈,双方“火气”都很大,剑拔弩张、势不两立,谁的意见都听不进去。对这类纠纷可采取冷处理法,不急于调解,放一放,打个时间差,可聊聊家常。过段时间后,双方心态就容易平静下来,也有的人好要面子,一时不让步,但缓冲消除气愤后,就可以“体面”地接受让步。
  
二、换位思考法
  
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在民事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由于自私自利,跳不出个人圈子,好“钻牛角尖”,法律“空子”。法官要引导双方当事人转换角色,换位思考。在考虑个人得失的同时,也替对方着想。循循善诱,因地制“调”。
  
三、比例原则法
  
运用法律知识、道德情理等,去除纠纷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及天真想法,如“我不应诉”、“我不出庭,你奈我何”等等。找准纠纷争议的焦点所在,对症下药,进行调解。一般来讲,当事人都做法和行为既有正确的一面,也有不对的一面。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两面性。对正确的方面肯定,对不正确方面进行批评。法官必须把握好这个度,让双方当事人相信法官,相信法院,相信公正,最终成功调解。
  
四、逆向思维法
  
是指运用逆向思维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首先明白争执结果如何,判决结果如何,然后冷静思考,端正态度,明白调解的便捷,达到多赢的益处。
  
五、案例分析法
  
是指运用调解成功的相似案例,以案说法进行剖析,让双方当事人结合案例,对纠纷重新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六、亲情攻心法
  
此方法多用于家庭、婚姻、赡养。是指在纠纷的调解中,运用亲情、友情、法律知识对纠纷当事人进行攻心疏导,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在亲情友情的感化下达成调解。对婚姻基础较好的和有和好可能的婚姻纠纷,帮助双方多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多想对方的好处,做到以情动人,从而唤起旧情,使之重归于好。
  
七、舆论压迫法
  
在进行调解时,要提示当事人关注周围的人对此事的看法和评价。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习惯于在乎别人的道德评价,俗语说“看笑头”,正所谓“吐沫能淹死人”。在调解时,调解人可利用此点,变被动为主动。
  
八、晓之以利法
  
在调解工作中,若遇到少数目无法纪,蛮不讲理的当事人,前述八种方法都失效时,只能以硬碰硬,晓以利害,指出一意孤行,以身试法必然承担法律后果。[ 编辑:陈连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