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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司法“调解经” 真心实意为百姓

来源: 作者: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4-5-15 2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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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都阳人民法庭辖区6乡1镇,面积623平方公里,人口132838人,只有两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2011年至2013年,该庭审结民商事案件241件,其中调撤223件,调撤率为92.53%;判决18件,判决率为7.47%。该庭几年来始终坚持“四不调解法”,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此,该庭连续三年被大化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3年一名法官被大化县直属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名法官被广西区高院评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不诱调
法官没有判不了的案件,却有调解不成的案件。调解要讲究方式方法,决不能采取诱导的方法调解,而是在案件基本事实清楚的前提下,让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和合法地进行调解。无论是在庭前庭中庭后判前,无论是“背靠背”、“面对面”,都阳法庭的法官注意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充分释法析理,让他们权衡利弊,不采取诱导一方或诱导双方放弃一定利益、作出一定牺牲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而是由双方自愿作出退让达成调解协议。
2013年7月12日,七百弄乡蒙峰家因排污,影响蓝飞家及邻居环境卫生,若要砌暗沟排污水,一是工程量大、二是时间长。都阳法庭法官实地组织双方调解,蒙峰家愿意出钱买塑料管,蓝飞家表示协助挖坑埋管,将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掉,就这样一起纠纷圆满解决。
不压调
都阳法庭秉承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论道理、叙友(亲)情,实事求是地将案件“原形”回放,让诉讼参与人品味每一个情节和每一个细节,以自己的直觉和感观把握错与对或错多少对多少,是否宽容对方,作出一定让步向调解方向迈步。倘若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法官不采取施加压力的办法以达到调解的目的。
一位当事人病倒在床上,其亲属到都阳法庭诉说,他多次催讨债务人还钱医病,这位债务人推三推四分文不给。法官带这位债务人到债权人家让他看家境、看病人,他触动了灵魂,发现了良知,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兑现债务8000多元,解决了这位病人的燃眉之急。
压调案结事不了人不和,达不到社会和谐稳定,达不到办案的终极目标。”都阳法庭负责人梁建聪如是说。
不盲调
都阳法庭调解案件做到不盲调,不像蜻蜓点水,这调解一阵,那调解一阵,而是始终围绕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焦点进行调解。
如何做到不盲调,都阳法庭的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做到“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动嘴。勤动脑,就是认真细致阅卷,认真开庭,全面倾听双方诉说,吃透案情,准确分析证据,归纳当事人意见,多想案子的方方面面;勤动腿,就是到案发地向当事人亲属、邻居等多了解案件内外的有关情况,尽可能全面掌握与矛盾纠纷形成的相关信息;勤动嘴,就是法官善于扮演“说客”角色,在当事人之间传递信息,多与当事人沟通,这样调解工作就顺畅、有序开展。
不拖调
都阳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为达到一定的调解率而将案件久拖不结,让时间煎熬当事人,使其厌烦、劳累而屈从调解。而是在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之以法思想工作后,一方或双方不同意调解的,及时判决,让当事人了却心事,不为诉讼操劳奔波,安心生产生活。三年来,该庭调撤223件案件中,从立案到结案没有一件超过一个半月时间;判决的18件案件中,从立案到结案没有一件超过两个月时间,做到不让公正迟来。(人民网大化5月1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