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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止纷争 走村入户促和谐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10月24第04版 作者:马伟锋 罗 海 刘精卫 发布时间:2015-10-26 18: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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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地域广阔、社会治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及派出法庭案多人少的实际,2010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创新诉前联调模式,相继在炭步、赤坭等镇(街)设立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把司法、行政及民间调解资源下沉至村,送法至户,争取更多地在纠纷之初、诉讼之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化解基层矛盾是人民法庭永恒不变的主题,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是新时期的‘送法下乡’,既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也带去了法律的权威。”花都法院院长曾醒萍如是说。

和风细语解纷争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觉得自己做错了。我下午就叫几个人一起,把这几分地上的养鸡棚给拆掉。”张老汉在剑岭村委会向前来调解的花都区法院炭步法庭法官叶成汉作出承诺。

这是一起寻常的农村邻里纠纷,承包鱼塘的王大嫂与张老汉因几分土地的使用权争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该村的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村干部调解不成,便把该辖区的派出法庭叶成汉邀来共同调解。

设立在村委会的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里,墙上醒目地挂着诉前联调的相关知识图片和工作流程图,书报架上整齐地码放着人民法院给当事人的诉前联调建议书,几张简单的桌椅,严肃整洁。

我们村里的纠纷往往事情不大,矛盾却不小。”剑岭村的谢主任这样对记者说道,“诉前联调工作站设立以来,法官们到村里来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村里矛盾纠纷极少,村民对联调工作站的评价很高!”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花都区法院共在炭步、赤坭等5个镇(街)的6个村委会设立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诉前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023件。

再造民风谋发展

以前我们外地人来村里承包鱼塘,风险比较大,因为少数村民认为‘肥水不流外人田’,偶尔有人会去鱼塘搞事。”这是承包竹洞村鱼塘的张先生谈起几年前的切身感受。

炭步法庭辖区内的赤坭、炭步两镇经济较为落后,排外思想也较为严重。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设立以来,炭步法庭安排法官不定期到各村的诉前联调工作站坐班,为村干部讲授法律知识,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水平,使他们讲理有法依,调解不损他人权益。同时给村民讲授关于农业承包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倡导村民树立知法守法的观念。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现在我们村的这些干部啊,个个都是‘有水平的和事佬’!村里一些夫妻吵架、邻里斗气,都能给调解了。现在村里风气好多了!”竹洞村的阿叔对村干部点赞不已。

据了解, 2009年炭步镇锦山村台湾商人陈某投资成立了休闲中心,由于外部治安环境不过关,一直没对外开放经营。设立工作站后,该村的经济活动不断繁荣,休闲中心也开始对外经营。在同样设立了诉前联调工作站的竹洞村,虽然鱼塘承包款高达每亩2300元,但承包者众多,他们认为租金高些不是问题,关键这里能和气生财。

据悉,剑岭等村由于村内逐渐和谐的环境,目前已吸引了30余家企业来此投资设厂,带动当地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整合资源促稳定

搬出礼堂,对您确实会有点损失,但您和村委会的合作一定会更加深入,以后合作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多。”炭步法庭庭长曾洁明耐心地说服当事人。

2014年,赤坭镇政府在创建“教育强镇”的过程中遭遇困难:剑岭小学校舍改造涉及剑岭村委会礼堂的征用,但该礼堂已经租赁给邓某经营纺织厂。邓某因对补偿不满而拒绝搬迁,致使改造工程一拖再拖。开学在即,村民及村委会将邓某告上法庭,要求邓某支付所欠租金,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期搬离租赁场所。

负责审理该案的曾洁明当天便来到现场实地调查,当地村民闻讯赶来,纷纷要求法庭强行清场,保障100余名学生能够按时上学。而被告邓某态度强硬,表示除非补偿金达到其要求,否则一切免谈。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维稳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了尽快化解矛盾,让孩子们如期开学,调解仍是最好的选择。利用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这一平台,曾洁明多次协调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维稳中心等各方面力量,从人情、法理、政策等几个方面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说服了邓某,双方达成30万元的调解协议,邓某也承诺3天内迁出村委会礼堂,孩子们得以如期开学。

   “基层农村仍是传统的乡土社会,村规民风兴盛,人情关系密切。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的设立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能够整合村委会、政府、法院等各方面力量,相互协调、配合,扬长避短,既能够从人情中,又能够从法理上有效化解怨气,消除矛盾。”曾洁明深知基层社会解决矛盾的症结所在及化解矛盾的关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