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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动外联聚合力 诉调对接无缝隙——福建罗源法院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见闻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11月3日第06版 作者:詹旋江 洪叔敏 发布时间:2015-11-3 18: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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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收案同比上升26.67%,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0.08个百分点;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服判息诉率不减反增……这得益于该院通过采取“诉前问诊巧分流、诉调对接无缝隙、基层调解网格化”等举措,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诉前“问诊”巧分流

一个电话就解决了一起冷战一年的夫妻情感纠纷,算好“七笔账”就解决了争吵三年的相邻权纠纷,一个庭长一天就调解了僵持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这些感人的故事后面是罗源县人民法院“四级问诊”化讼法的生动实践。

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减少或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财力、物力和精力损失,杜绝有限的司法资源浪费?去年以来,罗源法院党组将这一课题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了“四级问诊”化讼法。

据介绍,一级问诊化讼由诉讼服务中心两名法官具体负责,对前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法律释明和诉讼指导,并算好友情、亲情、心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七笔账”,及时化解纠纷。二级问诊化讼由三名资深法官具体负责,重点对可能引发上访、群体性的纠纷进行风险评估,并努力调解。三级问诊化讼由副庭长、庭长具体负责,重点对专业性案件、新类型及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联合调解。四级问诊化讼由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具体负责,主要对前面三级化讼不成的案件进行联调会审,并做好判前说理、判后答疑工作。

该院专委林剑辉表示,目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多元性、复杂性的特点,通过创设灵活、便捷的“四级问诊”化讼,可以使许多案件解决在诉前,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今年3月,家住罗源县凤山镇的农妇林某在家中没留意使用了婆婆的脸盆洗内衣,被婆婆指责不会做家务,故意以此来气婆婆。丈夫李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母亲吃不下饭,在了解原因后,便骂了林某。林某气不过,与丈夫争论起来。争吵中,两口子大打出手,林某一气之下便住回了远在飞竹镇的娘家。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见丈夫对自己不闻不问,林某便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

负责一级问诊化讼的法官黄碧霖并没有急着立案,而是与林某拉起了家常。

您莫激动,请先坐下,喝杯茶。听说您和爱人是自由恋爱结婚的?” 黄碧霖热情地递上一杯热茶说道。

是的,我们恋爱六年。以前明明很善解人意,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林某满脸的无奈和疲惫。

你们的婚姻基础很好,意见分歧的原因更多的是双方年轻气盛,我和你老公聊聊。”黄碧霖当场给李某打电话。

以为这婚不离日子就过不下去了,经过法官仔细开导,才知道我的婚姻还没有走到尽头。”在黄碧霖耐心劝解后,李某答应与妻子重归于好。林某紧握着黄碧霖的手连连称谢。

据统计,该院自推行“四级问诊”以来,已成功化解241件纠纷案件,没有一件因民事及行政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诉调对接无缝隙

今年3月5日,罗源法院海滨法庭收到一份连江县邮寄过来的起诉材料。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阅读诉讼材料后发现,原告是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村民,常年与罗源县碧里乡渔排养殖户合作,向他们供应鲍鱼与黄瓜鱼的养殖饲料。由于2014年下半年碧里乡遭遇自然灾害,鲍鱼大量死亡,导致养殖户颗粒无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饲料采购款,数十户养殖户共结欠债务已高达百万元。官坞村村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28户养殖户告到法院。

考虑到如此大量且金额巨大的拖欠货款纠纷案件,如果轻易下判,势必会伤害邻村之间多年的情谊,为此,罗源法院院长朱玲立即指导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海滨法庭的法官陈勇勤赶赴实地了解详细情况,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由于债务人常年在海上渔排作业,碧里边防所特别派出多名边防官兵配合陈勇勤寻找债务人。陈勇勤乘坐着快艇,挨个渔排寻访养殖户。养殖户们考虑到官司打得起,时间耗不起,纷纷表示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这场饲料货款纠纷。

陈勇勤立即启动诉调对接程序,通知熟悉情况的人民调解员李小铃联系原告官坞村村民,告知海上渔排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流程和碧里养殖户愿意积极偿还的态度。原、被告双方终于前往碧里渔排上进行诉前调解。

群众最服的不是权,而是理,要群众认同情理、事理、法理,就必须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陈勇勤和人民调解员分别从情、理、法入手,悉心进行释疑解惑。最后官坞村的村民们与碧里乡养殖户达成了调解协议,海上渔排纠纷调处中心联合司法所出具人民调解协议,由罗源法院海滨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被告当场支付欠款90余万元,其余十余万元则采取分期还款的形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这只是罗源法院多元对接化解纠纷的一个普通案例。

据了解,该院注重完善多元对接机制,形成了以法院为轴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有效对接,大幅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质效。

注重人员对接。该院先后设立罗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县妇联驻法院调解室,共有5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主动将各类非诉调解组织请进来,既方便当事人解决矛盾,又加强了与非诉调解组织的衔接。同时,坚持走出去,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现调解与指导、培训对接。“以前我们法律知识知道的不多,经验不足,调解时底气不足。通过培训,现在我的调解能力和技巧明显提高。”在法院调解室,人民调解员陈家谷高兴地对记者说。

注重部门对接。针对类型化纠纷,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性纠纷解决组织和仲裁机构的衔接。明确将行政争议案件、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案件纳入衔接范围。规范了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程序,设立人民法院行政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绿色通道,规定经非诉行政调解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014年以来,全县通过行政调解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件。推动县委、县政府成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7个行业性调委会,并选派资深法官驻点县交通巡回法庭,配合司法局强化对刑事和解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劳动、工商、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行业调解。2014 年以来,及时化解交通、医疗、林业、工商、劳动等矛盾纠纷968起。

注重程序对接。在调解过程中,书面记载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如果调解不成对该事实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强化司法确认工作,赋予了非诉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健全的制度,无缝的对接,推动罗源县的诉调衔接机制迈入了“快车道”,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基层调解网格化

今年7月的一天,在罗源县起步镇沈海高速港头村附近的中石化加油站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家住北山的徐某驾驶着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从城关方向驶来,撞向了正在路边行走的港头村村民林某。由于避让不及,林某被撞倒在地,徐某却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意外的事故对于林某一家无疑是晴天霹雳,林某上有90岁的多病母亲,下有在读小学的孩子。死者妻子陈某情绪激动,拒绝火化死者遗体,并纠集多人在事故现场堵路。肇事司机徐某到案后,罗源法院法官当即在“无讼片区”联络员、北山村村干部及辖区交通调解员帮助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肇事司机徐某一开始态度恶劣,拒绝赔偿,双方剑拔弩张。后来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工作,交通调解员老李向林某出示了死者家庭状况的照片,并把交通肇事的责任和后果告诉徐某,徐某这才松口,让家里人凑钱赔偿。但林某家属开价要求赔偿100万元,这个金额明显过高,而且不符合对农村居民的法定赔偿标准。经过交通巡回法庭法官说法析理以及林某所在村委会和乡镇干部的悉心劝说,林某家属最终同意接受按照法定的标准予以赔偿,双方达成由徐某赔偿林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人民币40万元的协议。

罗源县全县总面积1081.2平方公里,辖6镇、5乡(含1民族乡),辖区人口25.34万人(畲族约占8%),其中非农业人口5.79万人,是福建畲族主要聚居地、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区域之一。随着经济发展,矛盾纠纷案件易发多发。为此,一方面,罗源法院以“罗源湾经济开发区无讼片区”为示范,在县消费者协会和镇乡选取6个“无讼社区共建点”,挑选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好的村干部、老党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作为化讼联络员,构建调解网络。采取“网中有格、按格定岗、各负其责”的全新调解模式,接受指导委托、参加调解、帮助送达,共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无讼社区建设。另一方面,该院推出“一社区一法官”“一村一法官”,将传统的“坐堂办案”变为能动的“设堂问案”, 规定法官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3天,到村开展工作不得少于30小时,直接将法庭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

网格调解法使原来跨村、跨部门等无力调解的难题一一迎刃而解,真正实现了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共赢。”该院政治处主任陈雄文高兴地说。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依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为一种新常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将诉调衔接对象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启动转变,将诉调对接操作规范从零散差异向系统整合转变,将解决纠纷人才的培养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将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该院院长朱玲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