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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 源头止争 ——福建省厦门市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见闻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01月17日第01版 作者:本报记者 安海涛 发布时间:2016-1-20 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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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厦门中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安海涛 摄  


    背景介绍:2012年,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诉调对接机制改革试点法院”。随后,厦门全市法院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首创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机制,广泛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涌现了“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好厝边会所”“社区法官”“家事法庭”“劳动法庭”“台胞陪审员”等富有厦门特色的司法工作品牌,不仅满足了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而且从源头上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


    2014年12月,厦门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厦门中院的推动下,2015年4月1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立法。目前,厦门全市已建立1400余个调解组织,各类调解人员近7000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正发挥生力军作用。


    镜头一:劳动争议诉前快结


    “感谢法院为我们伸张正义!”2015年12月8日上午,在厦门中院的努力下,8名劳动者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2015年5月,厦门大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停止营业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于同年6月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并获得支持。大旗公司不服该裁决及一审判决上诉至厦门中院。


    由于该事件涉及人数较多,且法人代表无法联系。本案移送至厦门中院诉调对接中心后,全体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边劝慰并说服劳动者按最低工资标准获得补偿,一边千方百计与大旗公司法人取得联系。在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大旗公司同意从个人资产中取出13800元用于执行8名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


    “案件金额虽小,但涉及群体纠纷影响较大”。调解员严爱平说,“我们接手的这种劳动争议案件较多,通常会以调解方式化解,不仅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还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双赢。”


    2013年5月,厦门中院正式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心成立以来,陆续聘请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成立专门调解法官队伍,设立温馨调解室,开展立案预登记制度、无争议事实确认机制、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中立评估等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工作。通过社区法官工作制度,联合和调动各种资源和社会力量,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集约式纠纷处理平台,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


    镜头二:医患纠纷全部调解


    2015年5月,老杨到厦门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接受手术,不料术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聚集在医院,不愿意接受第三方调解、尸检、医疗事故鉴定以及司法程序。


    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法庭法官林达在得知该纠纷后,立即启动“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及时介入,稳控纠纷。“我和你们的心情一样悲痛,但人死不能复生,采取过激行动更不可取,妥善解决事情才是正途啊!”林达握着死者家属的手交谈至深夜。他耐心开展心理疏导,听取诉求,终于平复了家属的情绪,避免矛盾升级。


    在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后,林达马上组织医院与家属面对面协商,依照法律法规向死者家属详细解释赔偿项目,引导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他又协调保险公司帮助分析责任比例、估算赔偿金额及保险理赔金额,打通一条快速解决医患纠纷的“绿色通道”,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偿100万元的调解协议。至此,一件重大医患纠纷以协商而圆满落幕,缓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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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头三:610件案件八成调撤


    “610件案件已全部审结,其中判决104件,调解506件,达成和解后撤诉49件,调撤率为84.22%,结案标的额2700余万元,并引导其余300余户业主与翔鹭公司达成庭外和解。”2015年12月1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涉及台商房地产纠纷的系列案件审理结果,再次彰显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魅力。


    翔鹭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在厦台企,2014年因其开发的闽南古镇项目迟延交房,先后被600余户业主起诉至海沧法院。该系列案涉案主体遍及厦门、泉州、福州、福清、上海等地,诉求标的额高达6400余万元,翔鹭公司则提起反诉主张部分业主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这是一个十足的系列‘骨头案。’”涉台法庭副庭长陈志强向记者介绍,“为妥善处理纠纷,我们成立了以院领导、业务庭、台商协会、台胞陪审员等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确立了全程、全心、全力、全员,借威信、借情感、借外脑、借外力的‘四全四借’调解策略。”


    在接下来的100多个日子里,法官和台商调解员们兵分多路,协同作战,采取背靠背、各个击破的战术,在本已“针尖对麦芒”的地产商与业主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缓和情绪,减少对立,为案件的顺利化解打下了扎实基础。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有效的策略和不屑的努力下,所有案件迎刃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