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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过滤缓压力 诉调对接化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10月28日第4版 作者:李旭东 余占胜 发布时间:2016-10-28 8: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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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杨某起诉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法院工作人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秦某分两批偿还借款本息共25200元,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案从登记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两个半天时间。杨某的代理人徐学英表示:“诉调对接中心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一些争议不大的纠纷,简化了程序,方便了当事人。”

据了解,今年3月潘集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投入运行以来,及时有效地化解大量纠纷,把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把事实简单的案件分流过滤,缓解审判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潘集区法院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中枢,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融为一体,下设家事纠纷、劳动(劳务)争议、交通事故和土地纠纷四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和一个劳模调解委员会。四个专业调解委员会涵盖了基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大部分类型,劳模调解委员会则作为综合处理纠纷的一个平台。

法院工作人员对各调解委员会分类进行指导,对于要求起诉的民商事纠纷,原则上实行调解前置,在立案预登记后,移交诉调对接中心,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属地原则等,将案件分流至不同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再按照诉讼程序审理。

今年春节刚过,潘集区架河镇多户农民陆续到镇政府、区政府反映:承包土地流转租赁后,承租人无力支付相关费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了解,2014年12月,架河镇先丰村、苏涂村共151户村民将承包地租赁给李某,租赁期10年,但李某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租赁费用,土地也空置下来。潘集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了解情况后,提前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指导架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租赁合同终止,李某将地方政府支付给自己的土地流转补贴费用直接支付给农户。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以法律强制力对调解结果进行保障,一起涉及面广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我们村的40多户村民都非常满意,地里的稻子都熟了,马上就能收割啦!”潘集区架河镇先丰村党支部书记刘维林说。

诉调对接中心不仅注重前置调解,而且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再进行第二次过滤,大力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今年7月,当事人齐某诉代某身体权纠纷一案进入诉讼程序,诉调对接中心主任陈晓平拿到案件,发现双方均是个体运输户,因争抢客户发生纠纷而互殴,两人均受伤住院治疗,也均被公安机关罚款、拘留。事后齐某怨气未消,又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医药费等损失。

陈晓平通知代某来法院,了解到代某也准备起诉齐某,便耐下心来做双方工作,言明利害,解释法律,终于使双方冰释前嫌,都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齐某还说:“打架以后,我还一肚子委屈,来起诉就是想出口气,结果法院工作做得那么细,我也不好意思再纠缠,好好做生意才是正事。”

截至目前,诉调对接中心已在诉前化解矛盾70余起,司法确认230件,庭前调解成功各类纠纷691件,占全院受案数的17%,为推进简繁分流,实现 “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