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中基层法院要三“新”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8月26日第4版
作者:闫继勇 石 慧 秦剑波
发布时间:2016-10-5 10:31:00
2016年,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全面加强诉非对接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今年以来,该院委托调解各类纠纷330件,调解成功105件,满足了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分流阀”让纠纷梯次滤化
在滕州法院诉讼辅导室里,4名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法官忙着为群众做诉讼辅导。小小的一间屋,却可以使部分案件以息诉、非诉或其他方式得到解决,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分流,被该院诉非对接中心主任鲁大仁形象地称之为“第一道分流阀”。
因婆媳矛盾欲要离婚的赵某,就是这“第一道分流阀”的受益者。
赵某与婆婆在教育子女、生活观念等多方面存在矛盾,经常因琐事争吵,这让赵某对婚姻感到失望,遂来法院起诉离婚。赵某与其丈夫都是80后,说到他们如何相识相恋,3岁的儿子如何乖巧懂事时,赵某不禁潸然泪下。诉讼辅导法官杨家诺耐心听完赵某的倾诉后,认为其和丈夫感情基础较深,只是生活过于依赖父母。于是,以一位长辈的口吻建议他们最好保持相对独立的生活,并对老人设身处地的予以理解和回报。
“向法官说完我心里的积怨,气也消了一大半。是我太冲动了,回去后,我好好考虑法官给我的建议。” 赵某表示。
一次耐心的倾听,一番真诚的劝解,挽救了赵某的婚姻,同时,法院也减少了一起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而对诉前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当事人明确要求进入诉讼程序的,该院则及时登记立案,根据案情合理确定应当适用的程序,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进行简案与难案的再次分流。
“多元化”为调解增砖添瓦
61岁的马某某在滕州某火锅店不慎被两名嬉闹的青年误伤右眼。治疗花费了1100元,两青年各垫付了500元医药费。事后,就赔偿数额双方一直协商未果,马某某遂来到法院起诉。
诉讼辅导法官告知了马某某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马某某同意诉前调解后,诉讼辅导法官及时将案件委派给驻院的两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黄兆忠、候贺臣先后五次对马某某和两青年做工作,合情合理地提出调解建议。最终,两青年真诚地向马某某赔礼道歉,马某某也降低了赔偿数额要求,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诉非对接中心也是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平台,我们将各类非诉调解组织‘请进来’设立对接工作室,让多元调解主体在这里‘落地生根’。”滕州法院院长张文亮说。
除了调解主体多元,该院还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通过多元主体的多元调解,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47.3%,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
“合唱团”唱和谐最美旋律
因争超市货台,杨某与张某发生纠纷,争执中,张某将杨某打成轻微伤。事后杨某要求赔偿,经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方调解未果,杨某遂到滕州法院姜屯法庭准备起诉。经过诉讼辅导后,杨某同意调解,但要求要由他信得过的人进行。法庭向杨某提供了全市调解专家库人员名单,由杨某选择了曾担任过姜屯镇管区书记的狄宪才担任调解员。
调解过程中,狄宪才深入现场,走访村委会与村民,并到事发地和派出所全面了解情况,掌握了引发矛盾的根源,从人情事理上耐心做工作,并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退休后,我每天做做饭,养养花,日子过得很悠闲,现在到专家库做调解员,可忙多了。”调解员狄宪才提到的“专家库”正是滕州市委、市政府组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库,涵盖了各领域、各行业的调解专家,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统一管理,对于调解成功的,采取“以案定补”方式给予补贴。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只有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才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法院的‘独角戏’变成全社会参与的‘大合唱’,才能打造出社会和谐的最美和声。”张文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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