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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中基层法院要三“新”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9月22日第5版 作者:宋长士 发布时间:2016-10-5 10: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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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治理方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高效便捷的解纷路径,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继眉山会议之后,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又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作出的重大司法部署。笔者认为,作为落实这一部署的主力,中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是抓好三个“新”:
    一、理念变革:把握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功能的新内涵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牵涉诸多方面,司法是机制中的核心因素。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趋多元化的今天,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必须转变过去“单打独斗”的治理观念,必须摒弃“诉讼万能”的片面认识,必须破除“消极被动”的陈旧思想,必须革新“一裁了事”的错误做法。不断加深新常态下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功能的理解和认识。
    一是引领,重在发挥主观能动性。法院应主动与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对接,激活其他解纷资源,指导、引领其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有效作用。
    二是推动,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处分,助推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规范有效的非诉渠道解决。
    三是保障,要立足于司法权威。通过司法确认的强制力、法官的司法经验和专业能力等优势,对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全方位与立体式的保障,有效确保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二、机制创新:统筹做好制度、平台和资源的新文章
    法院必须善于把握矛盾纠纷的趋势特点,以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为基准,着力在制度、平台和资源上下功夫,用实际成效来推动、检验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从笔者所在法院的初步探索经验来看:
    一是必须以创新制度为首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推动、多元衔接的工作格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首先必须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凝聚各单位共识,合力推进多元纠纷机制建设,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必须以完善平台为抓手,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能否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务实管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平台。我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20个调解组织和办事机构进驻中心开展工作。在交警、劳动和社会保障、医患调委会、物业调委会等设立法官工作站15个,建立涵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0个领域的诉调衔接机制,形成多元、立体、互动的工作模式。
    三是必须以整合资源为保障,加快专业化审判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有序对接。整合法院内部资源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法院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案件类型集中、法官熟悉法律规范和行业特性、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由诉讼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专业化合议庭主动与保险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卫计委等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以设立巡回法庭或派驻法官工作室的形式,建立专业化合议庭与行业调解组织对接机制,开展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
    四是必须以优化效率为旨归,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前置程序。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必须用好用活调解这一东方司法经验,深入挖掘其制度功能,不断提升解纷效率。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前置程序的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纠纷,追索赡养费以及标的额在5万元以内的债务纠纷等九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积极探索无争议事实确认机制,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节约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
    通过上述举措的不断完善,今年我市法院新收案件增长幅度由2015年同期的58.23%大幅下降至15.81%,结案率同比上升7.14个百分点;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了43%,一大批仅靠法院难以案结事了的案件,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得以妥善解决。
    三、重心下移: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基层多元化解新品牌
    毋庸讳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本身是不断探索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各地区法院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先行尝试,做好自选动作,着力推进既有同一性又有特色的新举措,切实营造出各美其美、和而不同的优秀司法品牌。例如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主动与“老娘舅”调解委员会对接,开展农村疑难复杂民事纠纷诉前调解,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先后进行报道,义工调解员郑文卿入选“中国好人榜”。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聘请7名退休老同志常驻诉前调解中心,2015年诉前调解1668件,平均每案调解时间仅10天。大通区人民法院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保险行业调解力量整合构成“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快速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受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的充分肯定。凤台县人民法院选派干警任基层法制指导员,联合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纠纷500余件,有效降低了纠纷成诉率。凤台县关店乡3个社区近两年无一例诉讼案件。潘集区人民法院成立以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汤贯方命名的“汤贯方工作室”,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累计调处案件600余件。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生根的过程,既是当前大力推进司法改革的生动实践,也是重申司法公正为民的良好注脚。以多元化方式向矛盾纠纷“叫板”,让人民群众叫好,也彰显了司法的东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