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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多元解纷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3月1日第8版 作者:周瑞平 李旭东 发布时间:2016-3-5 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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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的“老娘舅”专调疑难杂症案;田家庵的“金牌调解中心”一年助民事法官化解纠纷1668件;大通的交通巡回法庭“四调联动”化解纠纷既好又快……安徽省淮南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不断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创出一批富有淮南特色的司法工作品牌,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同时,从源头上及时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

 

       机制保障多元解纷

淮南是老工业城市,随着经济转型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案件数量激增。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939件,较2014年增长10577件,增幅达51.94%。如何高效稳妥地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2015年4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院长宋长士任组长,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具体负责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业务的指导以及办理诉前调解、委派调解等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工作。通过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更加简便灵活的方式尽早尽快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缓解诉讼量激增的巨大压力。

2015年7月,由淮南中院起草,淮南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由政府负总责,公安、卫计、工商、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衔接配合、合理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淮南中院与淮南市司法局先行尝试,联合下发了《调解指导员工作制度》《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建立提供制度保障。全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在原有的司法工作品牌基础上,推出一系列新的多元化解决纠纷举措:

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由司法局指派律师到工作室值班,参与信访案件的接访。同时建立律师志愿调解员名录,由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使律师参与化解纠纷成为常态。

淮南中院与淮南市保险协会联合推出《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保险纠纷调解室,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权威性和行业调解专业性的优势,创新与保险有关的民商事案件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相互联系、配合、促进的良性互动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保险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凤台县人民法院、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潘集区人民法院在村委会和社居委建立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诉前联调、指导人民调解、接受法律咨询等工作,力争小矛盾小纠纷不出村。

淮南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机制建设的实践,结出累累硕果。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大通区人民法院、凤台县人民法院、寿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优秀法院”。

 

老娘舅”专啃“硬骨头”

淮河流域的农村,有种传统说法:“娘亲有舅,爷亲有叔,若有纠纷,先找娘舅。”娘舅作为“公亲”,在处理纠纷时能不偏不倚。久而久之,“老娘舅”成了擅调纠纷、富有威望、公道正派的长者的别称。

2010年,八公山区山王镇成立了“老娘舅”调解委员会,其中3位年届七旬的调解员都是退休老同志,在当地有很高的威望,调和纠纷能力强,名声远扬,连外县都有人专门来邀请他们出面调停矛盾。

2012年5月,八公山法院主动邀请“老娘舅”调解委员会共同实施诉调对接机制,将调解员请进诉讼服务中心,请进山王镇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他们调解农村民事纠纷的能力。

自从把‘老娘舅’请进法庭,我们如获至宝。”山王法庭庭长王淳东说,“他们有着丰富的民间调解经验,帮助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骨头案。”

今年70岁的郑文卿是“老娘舅”调解委员会的创始人之一,熟悉乡情民情,自有一套拿手的调解绝活,担任八公山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后,山王法庭一遇疑难案件,就请他出马。

2015年9月,山王法庭受理了赵有德诉夏刚物权保护纠纷案。赵有德和夏刚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两家相处得一直不错。但夏刚在装修时打穿了楼板引起漏水,赵家房顶、地板、家具、墙壁等都因此造成不同程度损坏。赵有德遂诉至八公山法院,同时申请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并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评估。法庭虽多方联系,但大多数鉴定机构嫌路远、标的小、费事,偶尔有愿意鉴定的,开价便是3万元的鉴定费——而赵有德买房子才花了4万元。

赵有德年届七十,性格倔强,起诉前就给区长市长写信,到区委、市政府上访。庭长几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都不奏效,而轻易下判又不一定能案结事了。

我从小和赵有德一起长大,知道他的脾气,老人之间好沟通,我来调一调。”郑文卿主动请缨。

郑文卿上门和赵有德一聊,就摸准了他的心思:赵有德要求夏刚赔偿15万元,房子卖给夏刚——这当然是个好办法,但这房子怎么也不值15万元。郑文卿就和赵有德一笔一笔地算账:镇上同个地段相同面积的房子,最多8万元,加上损坏的财产,最多12万元。“你为啥凭空要15万?”算出明白账后,郑文卿“软硬兼施”,赵有德服了:“你是哥,我听你的,之前我有错的地方,请你多包涵。”好在夏刚也愿意买下房子,经过6次调解,双方终于在2015年11月18日傍晚达成协议,郑文卿赶紧叫来王淳东,当场签下调解书。

讲心里话,真感谢郑老,没有他出马,不少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案件没这么容易解决。”王淳东说,“我们调解主要从法律、事实角度入手;‘老娘舅’调解主要是从亲情、道德、伦理入手,双方形成合力,难题迎刃而解。”

山王法庭全年426个案件没有一个发改,没有一起信访,全部服判,这得益于‘老娘舅’们的鼎力支持。”八公山法院院长刘标说,“八公山法院去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老娘舅’们劳苦功高。”

 

金牌调解员为法官减负

受案数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十的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686件,审执结9702件,比2014年分别增长64.27%和57.47%。其中亦包含了1668件诉前调解案件。“这1668件是7位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办理的,人均办案量高达238件,意味着为我院21位民事法官人均减负办案近80件。”该院副院长刘福忠感叹,“他们的辛勤付出,不仅又快又好化解了矛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为法官减轻了负担,让法官能专心办理普通程序的案件。”

面对案件量不断增长、当事人期望快捷化解纠纷的现状,田家庵法院从2010年开始先后聘请了7名退休老同志作为人民调解员,常驻设立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中心,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他们为人民陪审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

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调解的案件,由调解员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根据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或组织各方在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或带案赴纠纷发生地请求民调组织配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如需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由立案庭法官依法审核,当场制作完毕;达不成调解协议的,相关材料将被转送立案。因有了诉前调解,案件审理进入了“快车道”,诉前调解中心调结案件平均用时只需10天。

这7位老同志不计时间、不计报酬,以当事人的时间为准来工作。一些需要上门调解的案件,他们甚至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去办案。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感召了我们法官。”该院副院长周兰芳说。

 

四调联动”快结道交案

今年1月1日上午,57岁的老凌骑着自行车沿着淮南市朝阳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与停在路边的廖某驾驶的小轿车追尾相撞。老凌受轻伤,小轿车轻微损坏。

交警部门认定老凌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老凌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在机动车道上违章停车,负次要责任。

老凌对交警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准备起诉廖某。这时有朋友告诉他,大通区人民法院设在交警大队的巡回法庭办案公道,省时省力。1月14日,他约上廖某一同前往巡回法庭。

常驻巡回法庭的调解员王中光听了两人陈述,随即为他们分析交警的认定依据。老王的分析有理有据,把老凌说得直点头。王中光又对双方当事人的损失差额进行了计算和沟通。两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廖某赔偿老凌2419元,当面付清。

这结果我能接受,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两人一个劲向王光中道谢。再看看时间,这起纠纷仅用了半个小时。办案又快又好,果然名不虚传。

国道、高铁、高速公路从大通法院的辖区穿境而过,交通事故案件数量连年攀升。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及时化解矛盾,2014年10月,大通法院联合交警、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中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巡回法庭、诉前调解室和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联络室,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行业调解力量进行整合,构建“四调联动”机制;并邀请调解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民调解员王光中常驻巡回法庭开展调解工作。大通法院每天还派出一名法官到巡回法庭,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同时开展立案接待咨询、诉前调解以及简易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各家保险公司亦分别派人轮流驻点。

四方相互配合,一站式快速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还促进了交警部门依法行政。”该院副院长秦永玲说。

截至今年1月31日,大通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指导并配合交警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案件297件,进行司法确认169件,适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调解结案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