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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沙依巴克诉前调解化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5月31日第4版 作者:王书林 马 健 陈玲霞 发布时间:2016-6-7 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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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登记立案窗口前摆出温馨提示,动员、引导当事人立案之前到诉前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日前,该院诉前成功调解386件,纠纷化解提速。

温馨提示告知当事人,案件立案之前,还有若干案件等待开庭审理,建议在起诉之前选择简便快捷、节省成本的人民调解。当事人可去诉前调解工作室,在驻院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与诉讼裁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沙依巴克区法院受案日趋攀升,案件同比增长33.3%,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办案压力加大。为简便快捷地解决纷争,该院精心调整纠纷化解格局,设置温馨提示,告知当事人动态未结案件数量,以及现在立案预计排期开庭的时间,动员当事人将省时省力的人民调解放在立案之前,节约诉讼成本。

引导先行调解的同时,该院强化与诉前调解工作室的诉调对接,创建无缝对接模式,快速完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让当事人即时拿到《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将柔性的调解协议赋予法律的刚性手段。符合调解条件的,当事人不出法院门就能够在诉前调解工作室化解纠纷,很多简单易调的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分流,纠纷化解在诉前,缓解了办案压力。

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途径,婚姻家庭、赡养、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涉及民生纠纷能够在诉前解决,当场调解、当场进行司法确认,便民利民,维护团结,充分体现了法院为民司法理念,深受辖区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