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构建层级网络,促进繁简分流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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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2-25 11:11:25
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的指导下,在上海高院党组和区委的领导下,浦东法院着力探索完善“三级四层”纠纷化解网络(即诉调对接工作室、诉调对接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三级”诉调对接机构,与法院审判业务庭一同形成“四层”纠纷化解平台),积极发挥诉调对接作用,努力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2016年,共受理案件131,201件,审(执)结129,926件,同比分别上升18.9%和19.8%。其中通过诉前调解和速裁共解决民商事纠纷44,448件,以不足10%的民商事审判资源解决了49.4%的民商事案件。
一、健全对接网络,就地化解纠纷
一是下沉资源,诉调对接机构覆盖全区。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区域大调解格局,在浦东36个街镇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其中结合地域特点,设立祝桥镇“动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外高桥地区家事调处中心等特色工作室。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的优势,在8个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分中心。加强与专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协作,设立自贸区商事争议、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金融争议等5个专业化诉调对接分中心。
二是扩展功能,诉调对接建设通专结合。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我院诉调对接工作逐步形成了“非诉调解协议诉前确认+涉诉纠纷诉前调解+简易案件速裁+审前准备”的纠纷处理“四合一”模式,促进多种纠纷化解方式的顺畅有序衔接。推进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拓宽纠纷专业化解决路径,如自贸区法庭回应市场主体解纷需求,搭建商事纠纷“开放式”委托调解平台,去年共委托非诉调解1028件,正式进入调解程序489件,成功调解295件,同比增长92.8%,调解成功案件涉案标的额达2.9亿元。
三是完善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扎实推进。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规范“三级四层”纠纷化解网络的职责范围和运作流程,并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等更多类型、更多数量的纠纷纳入诉调对接处理范围。强化诉调对接流程管理,明确诉调对接时限要求,对诉调案件集中排期。对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采取集约化管理模式,促进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高效化运作。
二、汇聚解纷资源,协同处理矛盾
一是延伸触角,深化与行政部门的协作机制。在我院与区司法局以及人民法庭与街镇两个层面,分别签署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合作协议,明确各层面解纷工作对接举措。深化人民法庭与街镇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会议、特别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互通辖区纠纷总体发展态势情况,共商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对策。推进法官到街镇巡回调解和指导调解、街镇调解员到法庭驻庭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纠纷。
二是集聚平台,完善与专业非诉解纷组织的协作机制。引入贸易、金融、知产、医疗等领域的13家特邀调解组织进入诉调对接中心,并邀请外籍调解员参与涉外纠纷调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浦东分会、浦东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同业公会等均受邀参与纠纷调解,提升解纷专业化水平。加强全国优秀法官史一峰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室建设,在医疗、物业、道交等纠纷领域加强指导调解工作,并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远程调解。
三是夯实基础,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巡回指导,在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工作室之间架设“绿色通道”,及时解答人民调解中遇到的难题。推行“菜单式”培训,针对辖区特点和调解员需求,选派资深法官培训授课。开展“一对一”驻庭轮训、跟班实训,由带教法官实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提高调解员法律适用能力。
三、落实有效措施,推进繁简分流
一是运转畅通,促进调审顺利对接。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传动轴”作用,加强对案件性质与难易程度的识别,及时准确分流案件,保障案件准确进入繁简分流程序。探索推行审判要素前移,在诉前调解阶段完成当事人身份资料信息确认、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相关诉讼文书送达等必要工作,并制作诉前调解笔录记载无争议事实,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入卷宗,促进诉前调解不成案件快速进入审判程序,缩短纠纷解决时间。
二是力促提速,实现类案集约处理。对于调解不成的简单民商事纠纷,甄别数量类型,梳理各庭职能,合理调配案件,及时快速裁决。将简单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道交以及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分别归口诉调对接中心、派出法庭和速裁庭集中审理。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2016年我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4%,同比上升2.11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案件占同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的19.7%。探索要素式、令状式文书改革和法律文书简化工作,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