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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西山区法院:多元创新,专业调解,形成纠纷解决机制整体合力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7-3-2 1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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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人民法院作为云南省昆明市中心主城核心区法院,因风景名胜西山而名,收案数一直位于云南省基层法院前列。特殊的区情导致西山区人民法院收案逐年攀升。2012年以来,西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诉调对接和多元化改革,面向社会遴选54名调解员进入本院特邀调解员队伍,吸纳31家调解组织进入本院特邀调解组织队伍,选取了10家律师事务所59名律师调解员进入本院特邀律师调解员队伍,形成涵盖行政、人民、行业、商事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力。2012年试点以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院共成功分流案件3578件,其中诉前委派调解1449件、委托调解1509件、司法确认620件,充分彰显了多元化纠纷机制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强大生命力。2014年1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构建并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夯实多元解纷基础

我院诉调中心成立初期无独立编制,与立案庭合署办公。2013年积极向区委报告,成立了云南省法院第一家单独编制的诉调对接中心,诉调中心现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各8名、陪审员5名;同时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在辖区内各街道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与辖区交警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仲裁机构、医院等单位建立了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通过横向联动、纵向对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共同参与,贯穿诉前、庭前、庭中、庭后的网格化大调解格局。2014年后,我院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形成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执行督促、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集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综合服务平台,借助各方面力量形成多元联动,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快速、和谐的纠纷解决渠道。

二、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

2013年起,打造大前台诉调中心,试行人员分类化管理,抽调善于做群众工作、亲和力好、调解能力强的法官到诉调中心从事案件速裁及繁简分流工作。扩大中心工作职责,集调解、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快速裁判于一身,因案制宜地提供协商、调解、庭审三位一体的品字型诉调中心,现我院除法定不适用调解的案件外,立案后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坚持先行调解;试点以来,约有50%的案件通过先行调解程序处理,尤其在家事案件、物业案件、道交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中先行调解成功率还更高。

三、因案制宜、推行专业化调解

1.完善“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对接”。我院与医院建立诉调对接关系,通过巡回指导、人员培训、司法确认、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医患纠纷的非诉调解功能,通过无争议事实记载、中立评估机制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快捷回应和切实维护;使医院的正常秩序得到有力保障,避免和减少医闹,使纠纷解决回归理性途径。试点期间,共成功诉前调解27件医患纠纷。

2.开展“劳动争议专项调解对接”。我院积极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接,探索建立劳动争议专项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非诉调解,缓和劳资矛盾,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试点期间,共成功诉前调解130件劳动纠纷。

3.开展“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对接”。我院积极与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调解对接,维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试点期间,共成功诉前调解410件保险纠纷。

4.开展“家事案件调解对接”。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人文关怀,推行先行调解、调审分离的原则,本着以调为本,先解决情绪再解决纠纷的原则共化解家事纠纷3202件,90%以上家事案件通过调解撤诉处理。

5.整合“民族地区”调解资源。我院管辖辖区内有彝族、白族少数民族与汉族聚居区,我院积极推行司法调解与民间调解的对接,聘任民族地区的特邀调解员、特约陪审员,将人品好、能力强、无道德及行为瑕疵的民间习惯法权威代表选任为特邀调解员或陪审员,并加以培训,从而有利于破解困扰基层民族地区民事审判资源溃乏障碍,实现民族地区司法调解和民间调解的延伸与融合,更好的推动民族地区法治的文明与进步。

四、加强对非诉调解的指导和培训

建立了西山区非诉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对调解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业务培训,通过调解观摩、以案说法、专题培训、经验介绍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区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提升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截至目前,西山区人民法院共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68次,对全区范围内136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