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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案例1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夯实多元联动新机制 提升解纷服务新水平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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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致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20125月以来,共诉前分流调解各类纠纷9378件,调解成功5510件,占全院民商事收案平均总数的17.78%;诉中委托调解2219件,调解成功1423件,调解总标的7700余万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566件;平均调解时间为20天。

 

一、夯实平台建设,实施多元联动解纷

 

一是搭好诉调对接平台。岳麓区法院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度融合,搭建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案件速裁、专业解纷、网络调解、信访接待等六大平台。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门从事调解工作以及司法确认工作的法官及助理2人,另有12名特邀调解员及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常驻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和律师咨询窗口,由值班律师和大学生自愿者向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派出法庭设有多元解纷调解室,特邀律师事务所与特邀调解员共驻法庭化解纠纷。二是横向到边走出去。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关系,在观沙岭、莲花、咸嘉新村等街道、社区设联络点,委派、委托、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将多元解纷工作与辖区服务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固定每月28日派遣中层以上干部深入社区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将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高新区综合治理局等11家行政机关建立提前联动协调、诉中协调化解、联席会议等协调和解机制,借用行政机关的力量进行行政调解。三是纵向到底请进来。以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为主要对象,面向社会遴选82名特邀调解员。邀请2家行业调解组织、11家行政调解组织、9家人民调解组织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吸纳116名特邀调解律师形成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的律师调解队伍。20155月以来,特邀律师调解民商事纠纷821件,提供免费咨询3675人次,参与化解涉诉信访65起,见证被告人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873件。

 

二、做实专业解纷,提升纠纷化解实效

 

一是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开展涉保险纠纷专项多元衔接,邀请省保险行业协会定期来院驻点调解,及时解决纠纷。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专项多元衔接,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行政机关协助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2016年以来,岳麓区法院已委托调解知识产权纠纷660余件。创新开展家事纠纷专项多元衔接,在原有联调委、特邀调解员基础上,成立由妇联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心理咨询师参与的家事调解委员会。2016年以来,已开展家事调解632次,心理疏导30件次,妥善处理家事纠纷325件。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针对医疗纠纷,岳麓区法院在湘雅附三医院、湖南航天医院等4家医院设立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官指导、司法确认四位一体医疗纠纷专项调解室。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在岳麓区交警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开设交通事故多元解纷衔接窗口,将法院的特邀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无缝对接。20139月以来,共化解交通事故纠纷931件。针对物业纠纷,建立物业纠纷联合调解室2015年以来已诉前调解物业纠纷4528件,调解率达68%以上。三是突出专业队伍组建。聘任家事纠纷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从专业领域遴选资深人士,组成商事纠纷调解、保险纠纷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以及心理咨询团队,增强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公信力。

 

三、抓实流程管理,实现纠纷梯次滤化

 

一是科学设置分流机制。积极探索调解程序前置,诉前分流部分案件进行非诉调解,并同步录入数字法院系统,确保每个案件可查询、跟踪、监督。除确定物业纠纷、小额诉讼、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四类案件必须进行诉前调解外,还逐步拓展了诉前调解范围,如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信用卡纠纷等。目前,诉前调解的案件在民商事收案中占比已超过20%。完善诉中委托调解机制,对立案登记的案件进行再次引导分流。对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委托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根据纠纷性质和繁简程度,适用小额诉讼等程序,实现繁简分流。2016年以来,已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化解纠纷843件。二是创新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无争议事实记载、无异议调解方案确认等机制,补强调解的权威性和强制力。自2015年以来,已对38件案件适用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对于案情疑难、复杂的专业领域调解,探索商事调解组织有偿调解。自201612月以来,共有6起纠纷的当事人自愿接受有偿调解服务。三是强化司法确认保障。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统一审核部门、统一确认标准,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自2012年以来,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的6446件纠纷中,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566件,经司法确认后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达到97.78%,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