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北京法院院长们怎么看?
来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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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3/23 19:04:13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北京多家法院遭遇案件增长“三级跳”。面对挑战,北京法院以首善精神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力争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讼前端。司法实践中,北京市各中、基层法院结合辖区特点、人员配备、收案量等实际情况,探索、总结并构建出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百姓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渠道,也为司法良性运转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北京一中院:“立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机制显成效,全年化解纠纷标的额30亿
【案情介绍】北京一钢铁公司和天津一冶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钢铁公司向冶金公司分批提供钢材65000吨,合同总价款1.1亿元。由于冶金公司未能支付货款,上亿元欠款让钢铁公司的现金流陷入紧张,几百人的工资也无从着落,钢铁公司不得不与冶金公司对簿公堂。由于诉讼标的额较高,面对50多万元的诉讼费用和一审、二审、执行的周期,钢铁公司的领导层倍感压力。
一中院立案庭法官黄小燕了解案情后,决定立即启动该院 “立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在对钢铁公司的起诉予以立案的同时,向其解释清楚财产保全的制度优势和工作流程,告知原告方可申请财产保全。在原告保全申请材料齐全后,法院同步裁定保全并立即执行,两日内查封冻结了冶金公司名下股权、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同时将案件导入到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开展调解。
最终,这起上亿元的案件仅用时十几天就成功化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今后继续开展商业合作。这是北京一中院立案阶段多元化解成功案例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该院确立了“全方位服务、全流程化解”的立案诉讼服务理念,在立案阶段构建起“立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借助社会资源,强化诉非衔接,先后与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调解组织签订多元化解合作协议,共同协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2017年,该院立案庭与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合作,在立案庭阶段成功化解12件标的额超亿元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化解金额达30亿元,平均化解时限不足15天。
【院长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在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破解“立案难”问题后,为避免带来新的“审判难”和“执行难”问题,一中院着眼全局,运用整体思维,紧紧拧住财产保全这个牛鼻子,建立多项工作机制予以积极应对,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源头,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一中院的多元化解工作在全市中级法院的排名中位居第一。
具体而言,一中院开展的多元化解工作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化解案件的标的额大。因级别管辖原因,一中院诉前化解案件标的额均为1亿元以上,全年化解案件的标的额高达30亿元。二是立审执部门一体联动,在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确立联动机制,建立了“立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快速保全的制度优势,尽可能促进双方当事人在立案阶段达成调解协议,促进案件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三是大力引入行业调解组织参与,充分借助行业调解组织的调解优势,不断扩大多元化解合作主体,在深化与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合作的基础上,2017年,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等签订多元化解合作协议,今后将继续选择其他合适调解机构开展合作。
北京朝阳法院:以专业促调解 用耐心解疑难
【案情介绍】某传媒公司与某文化公司签订《推广服务协议》,约定传媒公司提供传播服务。传媒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文化公司对项目进行验收后,确认了最终应付服务费用金额,并要求传媒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传媒公司开具发票后,文化公司收到发票无异议,但未支付服务费用。传媒公司将文化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服务费用等共计1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两公司还有13起类似纠纷等待解决,14起案件的标的总额达到600余万元。
本着为当事人省钱、省力、快速解决的宗旨,朝阳法院迅速将14起案件委托给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把两个公司的业务承办人员约到朝阳法院,详细询问了双方履约的具体情况、文化公司拒付费用的理由及拖欠服务费用的数额,并向双方阐明调解解决纠纷具有快捷、保密等优势,引导双方考虑长期合作关系,互相理解、调解解决。经过4个小时的反复沟通,综合运用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方式,双方一致同意就14起案件一并调解。
总标的额高达600余万元的14起案件,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即通过调解方式成功解决,双方重新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一揽子调解解决14件商事纠纷”入选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特邀调解员是朝阳法院多元纠纷化解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该院组建了118名人民调解员和133名律师构成的调解队伍。同时,与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北京版权调解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等行业性组织合作,建立起了专业人员驻法庭的多元调解常态化工作机制。
调解员借助多年的从业经验,认真分析案情和当事人心理,能够迅速找准调解突破口;充分释明调解优势,使争议双方确信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从而积极参与调解;运用良好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为争议双方厘清案情、分析利弊,促进了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案件的高效化解。
朝阳多元纠纷化解工作自2016年10月底启动,2017年自立案庭向各业务庭全面推开并逐步完善,经过一年的持续推进,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院长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靳学军:多样的社会矛盾需要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予以化解。在收案量持续增长、员额法官人数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给予司法更加良性运转空间的同时,也让群众有了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选择空间。
2017年,朝阳法院坚持深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潜力,努力培育非诉讼调解组织和人员。通过整合区域各类调解资源、创新工作方式,逐步构建起了具有朝阳特色的覆盖全面、力量充实、流程规范的多元调解机制。全年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调解1万余件,单笔最大调解金额达到4920万元。
2018年,朝阳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将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做实、做细。结合法院特点和群众需求,集中调解力量,进一步形成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工作合力,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调解员联合进驻,努力实现专门速裁团队与多元调解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三方调解、两员进驻、一站式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继续为群众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纠纷解决渠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房山法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助力和谐新城建设
【案情介绍】安徽省一家建筑劳务公司承揽了北京市房山区某楼盘建筑劳务工程。因开发商资金周转问题,劳务公司无法按时向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截至2017年10月中旬,该劳务公司共拖欠工资2680万元。
为妥善化解此次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房山法院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最终决定通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化解纠纷。经过调解组织和房山法院法官刘国承的共同努力,最终,发包方将2680万元欠款汇入法院账户。为确保务工人员及时拿到工资款,房山法院开启“绿色通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申请书》模板及提交材料清单,指导劳务公司在最短时间内与务工人员签订调解协议。材料提交完毕后,法院对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最终顺利完成工资发放。
2017年7月,房山法院与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以来,法院共对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及其他基层调解组织制作的330余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院长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明艳:强化多元调解是新形势下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作为基层法院,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其他配套改革措施中,要贯彻落实改革的主体责任,一方面要确保中央的顶层设计落地,另一方面更要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探索出更为丰富的基层实践。
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半年多以来,切实为百姓化解了一批纠纷,并为其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便捷途径。
目前,房山法院主要与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及相关行业协会对接。2018年,房山法院将进一步推广“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法院六个人民法庭将通过巡回审判、“十五公里诉讼服务圈”等方式与房山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在各乡镇、街道分中心及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紧密对接,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培训以及调解过程的全程指导,切实让当事人享受到“家门口”的“一站式”司法确认带来的便利。
北京昌平法院:积极打造“在线法院”平台,丰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案情介绍】穆女士和董先生家住昌平区南口镇某村。早年间,穆女士所在单位曾分给她一套公有住房,穆女士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后穆女士去世。因穆女士的父亲早年身故,穆女士的母亲邓某、丈夫董某、女儿小董作为穆女士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三人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如何继承有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并通过南口镇司法所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人一致同意,房屋由穆女士的丈夫董先生继续租赁使用,并向法院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可当事人小董却犯了难,自己住在距离法院近六十公里外的朝阳区,而外婆也已年逾八旬,行动极为不便。该怎么办?昌平法院的“在线法院”平台为身体不便、路途遥远等到庭应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昌平法院南口法庭庭长杨卫东通过“在线法院”平台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庭审中,董某出具了结婚申请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据,邓某和小董也通过镜头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意见。最终法院确认了该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庭后,一家三口通过镜头对法院快速帮其解决问题表示了感谢。
2017年,昌平法院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进立案庭机制,建立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平台、专家调解室、委托企业联合会调解等机制,全年成功调解纠纷6019件。昌平法院还结合智慧法院建设,与新浪网建立合作关系,利用互联网音视频通讯技术,打造了“在线法院”平台。该平台已有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46人注册登记,实现了与辖区所有司法所的平台共享,在线成功调解纠纷22件,为321人次提供在线司法服务。
【院长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薛春江:“在线法院”构建了“法官—当事人”“法官—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等多方联动的纠纷解决平台,具有功能丰富、使用便捷、辐射面广、共享性强的特点。当事人通过电脑网页、手机APP均可登录“在线法院”预约调解纠纷,大大缩短了调解时间。法官可利用远程视频调解和释明、在线司法确认、网络电子送达,方便群众诉讼。
今后,昌平法院将积极建立与辖区其他机构、单位的网络调解诉调对接机制,强化多方联动,突出平台共享,努力形成合力化解纠纷的大格局,满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需求,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出贡献。
北京大兴法院:多元纠纷化解 以诉前调解促家庭和谐
【案情介绍】早晨八点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老李迎来了两位当事人。这是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女方小王二十岁,男方小高二十七岁。两人同居两年后生育了一个孩子,现在不到两岁。俩人虽然分了手,但谁都舍不得孩子。最终小王为了孩子的抚养权来到法院。立案时,听说法院能进行诉前调解,不仅效率高还不收费,小王毫不犹豫填写了申请书。
老李是退休法官,在法台上坐了几十年,退休后又赶上法院正在组建诉前调解队伍,便发挥余热当起了调解员。“她说走就走了,孩子肯定不能跟着她”,小高态度很坚决。小王则边抹眼泪边为自己辩解。老李给小王递了张纸巾,让双方并排坐了下来,“咱们今天好好谈谈”。老李深知,在关乎孩子成长的抚养纠纷中,调解协议往往比一纸判决更能维系亲情。于是,他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和人生经历,细细给两个年轻人分析了起来。这边劝解完,老李又一次次与速裁庭的法官们商量可行的调解方案。
看着年龄比自己父母还大的调解员为自己的事尽心尽力,两个年轻人有点过意不去了。“我们商量好了,孩子先在他家住,我每周都去看孩子”,小王边说边给老李鞠了一躬。小高也真诚表示感谢:“真是麻烦您和法官了,本以为这事儿得耗上一两年,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
相似的画面在大兴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室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大兴法院坚持自愿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选任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人民调解员,增强家事调解队伍的软实力。同时,法院为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设置环形调解室,从打破传统“对簿公堂”的外部环境着手,缓和当事人对抗情绪,夯实家事调解的硬基础。2017年,大兴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北京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院长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马根:家事案件关系伦理亲情,调解程序的前置既能够减缓亲属间的紧张对立,平息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为亲情修复留有空间与余地,又能够有效节约诉讼资源,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随着司法改革进入攻坚之年,大兴法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搭建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整体联动平台,建立家事案件多元调解立体网络和特色调解、处理机制。大兴法院家事案件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了两大优势:首先在法官业务指导下的调解团队管理模式,诉前调解的质量得到了保证。以规范性文件为指导,以创新思维为动力,结合司法实践,组建由1名法官、1名书记员或法官助理、2名人民调解员构成的“1+1+2”家事纠纷多元调解团队。团队中,人民调解员负责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的具体工作;法官负责全程指导案件具体调解工作,并对经调解达成的方案进行审核;书记员配合法官完成案件流转工作。团队以岗定人,各司其职,确保业务指导、司法确认等环节有序运行,推进家事案件的标准化、流水线办理。
第二大优势是以“传帮带”为特点的人民调解员协调配合机制,诉前调解的效率得到了保证。人民调解员“以老带新”模式两两配合,既发挥资深调解员经验优势,又调动年轻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互补短板、互促发展,形成人才培养良性循环,不断提升诉前调解队伍软实力。
2017年,全院诉前调解队伍化解家事纠纷两千余件,既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又减少了纠纷矛盾对当事人家庭生活和感情的破坏,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也推进了社会治理方式的有益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