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青田的继承和创新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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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4/25 13:40:54
青田县地处浙南山区,辖32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5万,素有“华侨之乡”“石雕之乡”“名人之乡”的美誉,现有华侨33万人,遍及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青田县相距“枫桥经验”的诞生地诸暨市约300公里。因青田法院80%以上的涉侨案件为家事纠纷,该院在2015年底探索在涉侨家事纠纷中引入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效果明显,随后逐渐在普通家事纠纷中予以推广。
据青田法院院长徐蓓姿介绍,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是借鉴国外陪审团制度,糅合“老娘舅”调解模式而建立的,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相对明确,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突出,需要依靠社会经验评判的家事纠纷案件。
观调团一般由2名专家型观调员和5名民意型观调员组成。专家型观调员由当事人从法官推荐的人员中选取,民意型观调员由当事人从数据库中随机抽选。观调员确定后,法官组建专案微信群,介绍简要案情和相关法律。观调员全程旁听庭审,了解案情和争议焦点,在法庭组织调解时一并参与;若调解不成,则对基本事实争议点进行评判投票,多数意见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庭后,观调员继续对当事人进行观察调解、心理疏导、跟踪回访。
徐蓓姿说,该制度改变了传统的“法官坐堂听审、依法进行裁判”的审判模式,弥补了法官在事实查明上的不足和在治愈社会创伤上的薄弱,开创了普通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使家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同时,青田法院建立了庭前教育、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案后回访帮扶、亲子开放日等多项配套制度,并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妇联、侨联、团委、乡镇(街道)及15个海外同乡会、心理咨询协会、维权志愿者服务队等民间组织共建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家事纠纷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青田法院的观调团制度的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批示肯定,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侨联主席吴晶也点赞“这是一项温暖的、有温度的工作”。
今年4月14日,“青法杯”首届家事审判学术交流研讨会暨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论证会在青田法院举行,邀请了法学界专家学者和上海、江苏、山东、安徽等地法院的法官观摩家事观调团制度适用案件,并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座谈点评。
“家事案件的审理有三难——事实难查清、情绪难疏导、纠纷难化解,法官作为裁判者,不能仅仅依靠固有的法条和审判思维去作出评判,经验和民意在这一类案件的审理中显得至关重要。人民观调团制度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有效回应民众多元的司法需求,将民众带有普世性的观念作为法官作出判断的有益补充,做到老百姓的事用老百姓的话来说、用老百姓的心来看、用老百姓的角度去化解,在情理法之间寻求平衡。”徐蓓姿在会上说。
随后,专家学者们立足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及观摩的体验,围绕司法与社会互动、观调员的权利和功能定位、观调团制度改革等内容展开了交流讨论。
“该制度是针对现行民事审判制度,尤其是家事审判制度方面缺乏灵活性的一种改进,它的经验可供未来家事审判等方面作立法的参考,促进家事审判制度完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陈信勇说,“该制度动员了社会资源,包括生活经验、道德观念和民众意愿进入司法,使司法更容易为民众接受,体现了司法与社会相互融合的程度。”
“该制度是对传统家事审判的挑战,弥补了年轻法官在认知上的不足。同时,立足青田实际,借用国外的陪审团制度,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浙江省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柯直表示。
华东政法大学婚姻家庭法教授许莉说,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契合了实体法中婚姻立法的地域性和伦理性要求。在法律必须统一的情况下,该制度的建立系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地域差异的重要路径。该制度运用了观调合一模式,观调的表意成为观调员对法官的伦理判断、价值判断的重要支撑,故观调团制度的创新实际上是实体法、婚姻法本身的要求。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表示,观调团制度贴近民意、借力民意,是“枫桥经验”在青田的新继承、新创新和新发展。
“观调团制度首创于青田,目前在丽水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并在全域范围内取得了一定成效。青田法院的观调团制度有将近三年的发展实践,有扎实的社会基础,要利用好青田华侨资源即乡贤资源,将观调团制度不断创新,让观调团制度走出浙江,走向全国。”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卫宇展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