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 “疙瘩结”的多元化解之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23日
作者:周凌云 何伟平 张国微
发布时间:2018/4/25 13:42:22
近年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内挖潜、外借力的策略,主动对接综治组织、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组建“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法官+员额法官”的诉调对接团队,充分运用“诉前化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四步解纷法,把好矛盾纠纷的进口和出口,分阶段、多渠道递进化解各类“疙瘩结”,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护航”。
法周刊:矛盾纠纷产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聚合各方力量共同化解,作为解纷最后一道关口的法院,你们在整合社会资源方面做了哪些有效实践?
夏士盛:我们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专业审判人员为主力,兼容并收各方力量,整合各项司法资源,力争在矛盾纠纷化解中产生1+1>2的功效。
配置诉调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3名员额法官、4名专职调解法官、3名特邀调解员、1名人民调解员、5名书记员,并以“1名员额法官+1名专职调解法官或特邀调解员+1名书记员”形式组建诉调对接团队,主要从事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立案调解工作。专职调解法官除负责本人案件处理外,平时指导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工作,员额法官动态参与、适时指导调解案件。
理顺工作机制。首先是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运作流程,从调解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确保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是确立管理模式,对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等其他单位指派的人民调解员和本院聘任的特邀调解员实行驻院(庭)调解制,接受法院日常管理。完善激励措施,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调解案件实行分段累进式考核奖励,对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由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另行予以奖励,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
法周刊:如何促进诉调对接机制无缝衔接,你们有哪些举措?
夏士盛:我们着力拓宽诉调对接渠道,实现诉调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注重诉前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诉讼时,工作人员主动释明诉调对接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将大部分来诉来访的传统民事案件(除特别程序或基本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原告明确不同意调解的外)统一引流到诉调对接团队进行处理。
强化委派调解。调解员收案后,在员额法官或专职调解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初步协议的,员额法官、书记员到场审查确认,制作相应的调解笔录并出具法律文书;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回流到立案窗口及时登记立案并按繁简分流机制分派到各审判团队。2017年委派调解案件2245件,成功化解1406件,化解成功率62.63%,诉前纠纷化解率22.63%,全省排名第7。
兼顾委托调解。联合工商联、保险行业协会、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医疗及物业调委会等,建立健全诉讼调解对接机制,促进诉外分流,2017年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222件。
充实专职调解。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后,为保障队伍稳定和发挥未入额法官的积极性,选任未入额但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老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从事民事案件的立案调解工作。全年向专职调解法官分流案件1600件,成功化解1049件,化解成功率65.56%,平均调解用时5.6天。
法周刊: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你们有哪些创新性的特色亮点?
夏士盛:我们主要在三方面做了重点的探索,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探索构建三次案件分流机制。借力诉调对接平台,实现诉讼程序与调解程序的分流。其一是抓住立案环节,在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时,当场由专职调解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初步甄别,认为适宜调解的,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等途径解决。其二是依托小额速裁程序,实现简案与繁案的分流,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分流进行繁简筛选,简单案件均适用调解或简易程序快速办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100%,平均审理天数12.2天。其三是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不同案件类型的分流,对经过诉调、简繁两次分流、过滤之后余下的案件,根据案件类型分流到家事、建筑、劳动、涉企、破产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实行专业化审判,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判效率。
组建特邀调解员“专家库”。分两批次选任50名特邀调解员“专家库”,对“专家库”人员进行全方位摸底,按照家事、相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物业、经济等矛盾纠纷类别分类入库。同时专门成立特邀调解员管理及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建立专门微信群,便于任务分派及日常沟通交流,经常性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有效提升特邀调解员业务水平。
拓展司法确认工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简化司法确认审查程序,对调解协议的审查一般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通过在线审查或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进行审查。另外为激发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申请司法确认的积极性,专门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奖励的规定》,2017年司法确认案件同比增长195.79%。
法周刊: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你们有何打算?
夏士盛:我们将继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无讼村”创建经验,争取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总结好、发展好。
强化速调速裁。以内挖潜力为突破口,着力提升调解员、专职调解法官、员额法官的责任意识,对法律关系清晰、案件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力争消化在立案阶段,逐步提高诉调对接团队化解案件总量。
完善考核机制。以调解成功率、立案调解自动履行率为切入点,逐步规范调解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四方面与绩效考核的关系,进而完善专职调解法官、特邀调解员考核机制。
创建品牌调解团队。依托诉调对接团队现有优秀专职调解法官的优势,树立团队典型,打造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品牌调解团队,以点带面,推进品牌的标杆和集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