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安徽法院实践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多元多样多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安徽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2017年全省法院诉前多元调解纠纷99778件,2018年第一季度为20530件。作为安徽全省法院三级联动、系统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缩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马鞍山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形成多方联动合力
纲举才能目张,执本方可事遂。2016年2月,安徽高院出台《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提出了三级法院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相关部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打造多元化解工作平台的具体措施。同年5月,研发“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诉前调解模块”,在全省法院系统启用“多元调”字号,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内容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同年10月,出台《安徽省法院在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和《安徽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在线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规范开展。
为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元、平台多元的工作格局,安徽高院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省级层面对接,为全省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提供规范样本。先后与省法制办、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妇联、省消保委等10多家省直单位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意见,有效推动诉调对接机制落地生根。2017年8月,安徽高院与作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牵头主管部门的省法制办、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对接单位包括省直55家综治成员单位。同时,安徽高院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促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在2017年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11位省人大代表联合提出关于制定《安徽省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促进条例》的议案,成为省人大会议上的一号议案。今年3月,《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已提请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市县级层面,全省大多数法院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多元化纠纷解决规范性文件。以马鞍山中院为例,围绕搭建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完善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诉调对接机制,细化重点改革任务54项,出台113项推进建设措施,先后与市保险业协会、市卫生局、市劳动仲裁委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夯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制度保障。
二、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圆点,画出多元化解同心圆
一是三级法院全覆盖。早在2013年,安徽高院立足大服务定位,坚持规范化、亲民化和信息化并行,在全省三级法院一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除庭审以外的其他诉讼服务事项整合为23项功能,全部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了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
二是横向到边走出去。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度融合,搭建了诉调对接、案件速裁、专业解纷、网络调解、信访化解等六大平台,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聚集地和司法为民的新模式。全省法院普遍在诉调对接场所设立“四室一庭”架构,即分流引导室、法官工作室、调解工作室、司法确认室和速裁庭,提供菜单式服务,集接待、咨询、分流、法律援助、调解、司法确认、简易审判于一体。注重多元解纷网络延伸,在340个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工作站,在乡镇、社区设立581个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联系点,根据纠纷性质、数量,派出巡回法庭或派驻人员,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
三是纵向到底请进来。树立“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观念,引入1039个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特邀调解组织进驻中心,吸纳4630名“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等,借助和统筹社会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的梯次滤化。一方面,立案登记前,适合调解的纠纷尽量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或者由法院委派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2017年立案前委派调解成功率达68%以上。马鞍山等法院还探索在建筑工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中,将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到诉前,并及时跟进案情评估和调解工作,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后,通过诉讼引导对案件进行分流,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委托调解,或者交由法院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不适宜调解而进入诉讼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依据纠纷的性质和繁简程度,设置小额诉讼、速裁等多种可供选择的程序,推动案件尽快流转。
三、以“一院一品”为引领,探索专业化调解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立足不同地域、案件不同类型、当事人多元需求,与特定行业性、专业性组织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了不少有特色和实效的对接平台,形成了“一院一品、一院多品”,推动多元解纷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一是突出地域特色。天长市是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综合实力一直位居中国百强县市行列,经济发展快速,商业活动较为发达。为此,天长市法院与市工商联联手搭建了专门的调解化解企业之间经济纠纷的组织,由法官、商会干部和企业代表三方组成,对企业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先行调解,体现了矛盾化解快、解纷成本低、程序简单省心省力、企业经营不受影响、争议双方保持往来的优点。和县法院与县侨联共同成立涉侨巡回法庭和诉调对接服务站,合署办公,为涉侨当事人和企业提供“便民、有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和多元救济途径。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针对道路交通、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矛盾纠纷多发的现状,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开展诉调联动。马鞍山雨山区人民法院以构建和睦幸福的家事关系为目标,创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之路,推动成立全省首个家事多元调解委员会,吸纳妇联、司法局、村社区、心理咨询机构等,组建专门家事调解员队伍,运用“情绪疏导、视频教育、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法,引入心理辅导、情感观察等专业心理学技术,形成“梳、劝、帮、教”调解新模式。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维权周期长、履行难等特点,突破传统的就案办案固化思维,在交警包河大队派驻法官定点办公,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道交损诉调对接中心”,与交警部门实时连线视频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即时出具司法确认书。
三是突出专业队伍组建。加大对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让擅长调解的法官专职调解,按照“团队化”建设思路,打造“1+N”调解新模式,如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人民陪审员、法官+人大代表、法官+政协委员等。针对医疗事故、知识产权、期货证券、保险等专业领域纠纷,建立专家、律师调解员队伍,增强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公信力;严格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细化特邀调解员行为规范,建立完善资格认证、培训机制,提升法院编外解纷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以文化建设为依托,潜移默化和谐解纷
一是建设安徽法院四大文化。将徽风皖韵融入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历史传承的法治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绿色文化为内涵的安徽法院“四大文化”,建成38个文化建设示范法院、16个示范项目、10个示范窗口。将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诉讼文化用浮雕、文化墙、滚动视频播放的形式生动展示,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当事人理性、文明诉讼。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精心提炼法治文化元素,营造浓郁的法文化氛围,打造弘扬法治理念的新视窗。
二是将各地特色文化与多元化解纠纷融合。安徽桐城六尺巷文化蕴含了“不争讼、让为贤”的历史文化内涵。桐城市法院注重从中汲取智慧,将谦和礼让、和谐相处的精神融入调解工作,创新推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以借古喻今为切入点,用“六尺巷”典故启发人;以辨法析理为着力点,用情理法交融引导人;以化解矛盾为关键点,用和为贵理念感化人;以公平正义为根本点,用知进退境界昭示人。制定《“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操作规程》,分“听、辨、劝、借、让、和”六个步骤,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为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方法。濉溪县临涣镇有着600年的棒棒茶文化,邻里村民遇上矛盾纠纷,有去茶楼喝棒棒茶“说事”的习惯。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依托传统习俗,在茶楼内设立“和谐茶室”,聘请老干部、老教师等担任调解员,通过家常式谈话释法明理,将大量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轻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在诉前。泗县人民法院向当地乡贤文化借力,按照“懂法律、有文化、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的标准选拔优秀乡贤,在辖区5个基层法庭建立“乡贤工作室”,参与化解基层矛盾,取得良好成效,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
三是用好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创新乡村治理的有效载体,让传统习惯与现代法治和谐统一,也对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基层法院加强与村居两委的沟通联系,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在村民自治组织化解矛盾、制定村规民约等方面加强指导,把优秀的村规民约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五、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为多元化解插上信息化翅膀
一是搭建在线调解平台。依托安徽法院系统综合诉讼服务网,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审判、电子督促程序、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多元化解从农村乡镇田间地头的民间调解走上远程视频、在线调解的纠纷解决互联网平台。安徽高院研究制定在线调解工作规则,规范在线调解工作、在线调解平台,深度融合司法裁判案例和司法大数据所确立的规则、尺度、导向,有效连接调解、仲裁、鉴定、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网络,明晰司法标准、增加解纷预期。
二是开展试点工作。分两批确定50多家中基层法院作为在线调解试点法院,截至2017年底,试点法院均开通在线调解平台,拥有在线调解组织319个、在线调解员412名,远程视频调解案件2243件,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马鞍山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新模式”,整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鉴定和评估机构、法律援助部门与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等六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优势,构建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事故责任认定、司法鉴定、调解、诉讼、理赔等全流程在线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