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两级法院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人民法庭和社会力量,探索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模式的多元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实行“五就地”办案制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巡回审判到身边
“你们当事双方都在医院接受治疗,咱们就在病房里调解吧。”为方便当事人,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速裁二庭副庭长梁学峰等人来到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病房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中调解。
“打官司,法官应穿着法袍,端坐在法庭上,法官怎么来医院病房调解案件呢?”面对一些病人的疑问,梁学峰微笑着回答:“我们法院把法庭搬到距离当事人最近的地方,以贴近群众、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这样的巡回办案情景是焦作市两级法院许多法官的工作常态。
为了使巡回审判制度化、规范化,焦作中院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基层矛盾预防化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响应——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鼓励法庭深入到村组、社区等就地开庭,实现法官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孟州市人民法院把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功能融为一体的流动小法庭开到了老百姓家门口,让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修武县人民法院形成了“体制机制规范化,进村入户常态化,案件选择标准化,开展形式多元化,联动体系网格化”的巡回审判工作新局面……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普法的“五就地”办案制度在焦作市全面推行开来。各级法院选择典型案件,利用车载法庭,深入百姓家中、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厂矿工地等基层单位,开展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基层群众旁听,真正让法官的司法为民理念落地生根,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感情融洽在一线。
“大家千万不要把巡回审判看成是额外的负担,要站位全局,踏踏实实地、心情愉快地、自觉主动地去做好这项工作。”在焦作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之初,李玉杰就强调,“群众满意度、法院公信力从哪里来?不是坐在家里等来的,而是从点点滴滴的工作中来、从坚持不懈的付出中来。”
数据显示, 2017年3月至今,焦作法院已开展巡回审判2156场次,参加旁听的群众达3.89万人次,通过社会力量化解各类纠纷4326件,既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又有效地把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时下,巡回审判已成为焦作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的常态。”焦作中院副院长李振国说。
焦作中院还规定,人民法庭审判人员每周至少要保证1个工作日到巡回办案点、便民联络站走访接待当事人、巡回办案;每年要对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一次;两级法院院长每年到巡回办案点、案发地巡回开庭不少于10次;法庭巡回开庭要达到40%以上,确保巡回办案不流于形式。
办案普法两不误
乡土人情和法律秩序的碰撞,使得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不得不考虑渗入乡村生活方方面面的各种风俗、伦理与人情。在情理法之间寻找结合点,始终是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绕不开的课题。
同时,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这些又与焦作法院构建的“三位一体”基层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不谋而合。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李玉杰说。
在农村地区,因乡土人情和法律秩序的碰撞,法官在化解乡村矛盾时,需要考虑渗入乡村生活方方面面的各种风俗、伦理与人情,在情理法之间寻找结合点。
焦作法院牢牢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等刑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创新、劳动就业保护等民事商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及乡村规划建设、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案件,有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在此基础上,焦作法院不断创新,尤其注重把巡回审判与保护“三留守”人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关爱留守儿童、爱心手拉手”等活动结合起来,在巡回审判中发挥职能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借助巡回审判开展普法工作,有效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引导村民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某能花6000多元给妻儿买保险,却舍不得给爹娘支付1600元的赡养费、医疗费,对生效的法院判决置之不理。法院将刑事审判庭开到杨某家门口,就地开庭审理这起拒执罪案,不仅让杨某在旁听的乡亲们面前当场认罪悔罪,还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7年,修武县七贤镇发生了一起因私自扣押施工方车辆引发的纠纷。由于此案具有较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意义,修武法院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合议庭到田间地头、村委会、群众家中展开调查、调解、明理释法的工作,并作出了令双方信服的判决。
此次巡回审判吸引了众多村民参与和旁听,有效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村民们纷纷表示:“旁听案件审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学到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巡回办案是能让老百姓看到的实实在在的审判,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对一些赡养或邻里纠纷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到农村、到现场办理,促进了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代表郭爱萍深有感触地说。
诉调对接解纠纷
“多亏了调解员的帮忙,不花一分钱,不用跑出村,俺和邻居家多年的排水沟矛盾解决了,真是太方便了!”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庞冯营村村民李某对建在家门口的诉调对接工作室赞不绝口。
由于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深层次发生的特点,涉农、婚姻、医疗、债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大量矛盾冲突以诉讼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矛盾纠纷的解决亟须一套好的办法、途径和机制来解决。
法院搭建平台,各类调解组织主动融入,群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矛盾纠纷——这是焦作法院系统近年来积极探索实践开创出的一套独具特色的纠纷解决多元化模式,该模式对矛盾实行分类、分流、分解、共抓,使矛盾纠纷实现了从“独木桥”到“立交桥”、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充分发挥了各类调解组织的独特作用。
4岁的赵明(化名)头上长了个包,家人带其到医院治疗,结果在手术中出现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明亲属因此与医院产生纠纷。
根据案件情况,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员温民权赶到纠纷现场。温民权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像这样通过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案件,得益于焦作中院开展的“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模式,即将医调委纳入司法确认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体系。焦作中院还与医调委共同印发《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细节。
2017年3月至今,焦作市医调委共受理案件427件,达成调解协议319件,司法确认95件,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至今无一例反悔,医疗纠纷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52%。
与医疗纠纷案件相比,家事纠纷案件数量更多。焦作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李玉香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李玉香从事民事审判工作30年来,总结出了办案的“五心工作法”和“调解二十法”。
在此基础上,焦作中院成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由1名主审法官、2名审判员、2名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和1名书记员组成。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庭析产、收养关系、亲子关系、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全市法院以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和谐、构建良好家庭关系为目标,积极搭建家事矛盾多元化解网络,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搭建家事矛盾多元化解网络,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李玉香说。
“轻点鼠标,就可以穿越空间限制,实现网上调解;轻触屏幕,登录客户端随时随地进行‘面对面’调解。”律师赵振华说。网上调解不仅节省了时间,还提高了调解效率。
焦作中院立案庭庭长苏凯介绍,对于电子商务纠纷、家事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保险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同意,均可采取网上调解方式。
截至目前,焦作中院已实现与11个诉调对接中心、市直33个诉调对接工作室、全市乡镇(街道)104个诉调对接工作站的网上协同办案,实现受理、登记、承办、转办、化解、确认、转立案各环节无缝衔接。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将人民法院与各类调解组织、人民群众直线联通,共同解决矛盾纠纷,将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深度融合,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纠纷,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焦作中院常务副院长张利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