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四大辩证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反映到基层,突出表现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丰衣足食、矛盾化解、安定有序,而且也包括民主参与、依法维权、共享建设改革发展成果,还包括社会和谐、风尚良好。针对这些新情况、新特征、新问题、新矛盾,如何深入分析中国社会不断动态变化的各类矛盾,如何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实践,是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破解的“矛盾论”和“实践论”。诞生于1963年的“枫桥经验”,是源于枫桥、闻名全国的政法工作的一面旗帜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指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就要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其生命力就在于基层治理创新。”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四个统一”,就是“枫桥经验”不断发展中的四大辩证关系,内涵丰富、逻辑严密、意义深远。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揭示了“枫桥经验”的历史贡献、时代价值和基本精神,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统一
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究其本质而言就是强调严于律己与遵循法理相统一。从哲学意义上讲,自律和他律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可以说,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的问题。我国历来就有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的思想。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如果人人都能自觉进行道德约束,违法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遵守法律也就会有更深厚的基础。
社会治理的过程,也是不断强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过程。无论“自律”还是“他律”,都是严格遵循法律与道德的过程。
从自律层面上讲,首先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心中有坚定的信仰,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律”的核心问题便是信仰问题,就是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部“枫桥经验”发展史,便是一部枫桥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甘于奉献,不断做好群众工作并为社会主义建设全力奋斗的历史。历史上著名的“枫桥三贤”之首王冕先生曾言“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枫桥后人没有忘记先人的谆谆教导。新中国成立后,小小的枫桥镇诞生了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和一位全国人民调解专家。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原枫溪大队党支部书记陈友棠同志,他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和群众们一起开创了最初的“枫桥经验”。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梁焕木同志,他毕生致力于枫桥江治理,主持了著名的征天水库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枫桥水利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全国人民调解专家杨光照同志毕生致力于基层矛盾化解。这些同志都是枫桥干部队伍中的典型,在他们心中有的是共产党员坚定的信仰;他们在枫桥这片土地上奋斗终生,得到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尊重。崇高的理想信念是“自律”的最高境界,“枫桥经验”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便是这里有一支有着坚定信仰的党员干部队伍。自律对广大群众而言,就是能够恪守宪法法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断提升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做一个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勤劳、善良、朴实的枫桥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每一个重要历史阶段,都能以自己的智慧来不断推动社会发展,并塑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环境。枫桥是我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思想的发源地,“民主法治村”起源地之一。枫桥人民内心有自己的“一杆秤”,那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法理”,继承优良传统并塑造了善良风俗,这是枫桥人民“自律”的不断升华。
从“他律”层面上讲,首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既要防微杜渐、勤于自省,又要心存敬畏、遵守党纪国法。中国传统历史当中,就高度重视官吏的外部监督问题。汉代《六条问事》、唐代《巡察六条》都极为重视对官员的法律和道德监督。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领导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得陕甘宁边区政府成为一个廉洁的政府。新中国成立以来,枫桥干部一直严于律己、恪守党纪国法,正是这样的优良传统,他们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支持。治大国如烹小鲜,社会治理既要有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更要有细致入微的基层规则。枫桥干部群众不断强化规则意识,严于律己、遵循法理,创新了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在村级治理层面,枫桥全面落实《村级权力清单》,对村级党务管理事项、重大决策事项、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村务财务管理事项、村民宅基地申请事项等13类36项具体事务进行了严格规范,治理效果良好。正是融“自律”与“他律”于一体的基层制度规则体系,把基层权力牢牢地“关到制度的笼子里”,使枫桥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得到了真正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真正提升。“他律”对每一位群众而言,就是要真正做到遵守宪法法律、履行权利义务、恪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做一名守法有德的公民。
坚持刚性与柔性相统一
刚性与柔性相统一,实质上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统一,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习近平同志在《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一文中指出:“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以德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柔性手段,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保障社会健康协调地发展。”法治与德治是社会治理的两条基本路径,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既要恪守法律边界,又要重视德治的教化。
刚性与柔性相统一,是我国政法工作的重要工作理念。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古人云:“金木水火以刚柔相济,然后克得其和,能为民用”。政法机关在履行专政职能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其中的刚性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政法机关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过程中,要更加注意其中的柔性原则,做好为民办事。积淀56年的“枫桥经验”,一直秉承“刚柔相济”的治理策略。无论是社会管制阶段对“四类分子”改造中的“斗争与说理相结合”,还是社会管理阶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中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还是在社会治理阶段中实施的“宽严相济”政策,都是“刚柔相济”这一理念的具体呈现。
“刚柔相济”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凸显于政法工作领域。政法工作领域中的“刚柔相济”主要是指在政法工作过程中要坚持“严格规范”与“文明公正”相统一。其中,严格是基本要求、规范是行为准则、公正是价值取向、文明是最高境界。特别是对于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进人性化执法与柔性执法,遵循执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理。在司法领域中“刚柔相济”主要是指司法过程中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枫桥派出所,一方面充分发挥专政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全心全意做好为人民服务的群众工作,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诸暨公检法等单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采取“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少捕、少判、少处罚”的原则,对轻微犯罪、偶尔失足犯罪的青少年尽可能判缓刑或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就地落实帮教。长期以来,枫桥干部群众十分重视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对归正人员,干部群众积极做好安置工作,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难题,使其安居乐业,防止其受到消极因素的影响而再次犯罪,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浙江公检法等机关,在办案中注重发扬“枫桥经验”中“捕人少、治安好”的精髓,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法治原则,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刑事诉讼依法有序进行。这些工作实践,充分体现了政法工作中“刚柔相济”策略的良好效果。
在法治与德治之间,“枫桥经验”在遵循法治的过程中,又充分重视德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润物细无声的重要作用。枫桥当地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与新时代相适应新风尚、新气象;正民心、树新风,营造基层的德治氛围,维护基层德治秩序。枫桥是历史文化名镇,有着极为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优良的治理传统在德治领域展现出了新的活力。如枫桥当地十分注重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塑造,注重和谐社区、美丽乡村建设,注重乡贤力量的发挥,也注重新枫桥人的全面融入;“包容、仁爱”深深扎根于此,形成了“矛盾不上交”的深厚文化底蕴。枫桥丰富的德治传统和新型德治对于民风的塑造和淳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助作用。
坚持治身与治心相统一
坚持治身与治心相统一,实质上是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治身与治心相统一是中国传统治理智慧的典型。“身”更多是指人本身与其物质生活水平,“心”更多的是指人的素质与其精神世界。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伊壁鸠鲁就把人的幸福界定为“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的完美结合。物质生活水平、思想道德素养都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河山之固在德不在险”,早在战国时期,吴起与魏武侯便深刻意识到政权稳定根基在民心,“治心”的核心精神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打牢社会治理的“民心”基础。“治身”首重行为规范,“治心”首重思想道德;其中关键是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塑造求真、向善、尚美的社会风尚,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良性互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不断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真正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枫桥经验”历经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三大阶段,不仅仅是基层社会变革的呈现,也是基层干部群众不断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枫桥在上世纪60年代为巩固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垦荒造田、修路建仓、创办学校,探索了“劳力田”与“潜力地”并举的务实农业生产模式,造就了那个年代首屈一指的集体经济,为今天枫桥的农村集体经济奠定了丰厚家底。枫桥在上世纪80年代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大潮,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建成了著名的中国衬衫之乡。新世纪以来,枫桥更是努力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机遇,继续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转型发展为一座现代化小城市。没有经济建设上的卓越成就,就没有枫桥在全国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崇高地位。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建立在经济发展现代化的基础之上。顾炎武曾言:“天下大患,莫大乎贫;有道之世,厚生为本;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只有民富才能国强。只有不断围绕民生经济建设,继续推动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才能有“治身”之业。新时代,党中央下定决心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有力夯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物质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巩固了基层政权;这些举措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古人云:“欲治身,先治心;欲责人,先责己”。不断提升个人修养,这是先人留下的宝贵财富,更是“以文化人、以德治心”治理智慧。“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知行合一,必在格物致知”。在历史长河中,“守望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息讼罢争、讲信修睦”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滋养社会治理的历史文化基础。“以人文本、以德服人、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一直是枫桥人民的优良传统,这些文化基因是不断推动“枫桥经验”发展的内在因素。早在上世纪90年代,枫桥干部群众就提出“既要有一流的产品,更要有一流的人品”“多一个球场、少一个赌场”“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的朴素口号。这些发自内心的言语就是当地干部群众不断“正人心厚风俗”的直观反映。新时代“枫桥经验”,贵在坚持“文化引领”,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优化社会风尚,创造理性平和的人文环境。遍布浙江的文化礼堂,一方面集成和吸收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人民群众婚丧嫁娶提供了重要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也成为新时代的基层自治、民主议事、法治宣传、德治洗礼等公共事业的重要平台;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空间。在浙江永康,基层法庭秉承“无讼”理念,摸索出了基层诉源治理的“龙山经验”。在浙江镇海,基层法院因势利导,探索出全国首个“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有力巩固了基层社会的诚信体系。这些因地制宜探索出来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本,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中高度重视思想文化道德建设的价值取向。
坚持人力与科技相统一
人力与科技相统一,实质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与科技支撑相统一,具体而言就是追求社会治理社会化与智能化相统一。纵观“枫桥经验”56年的发展历程,尽管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走群众路线”。新时代“枫桥经验”,尊重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将人民群众作为治理的主体,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在新技术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如何把群众路线与科技支撑紧密结合,如何把科技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县域走向市域的重要课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同样也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动力之一。当前,以互联网产业化、工业智能化、工业一体化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正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全面变革,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理念、体系、能力建设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年来在城市治理变革中,以“城市大脑”为代表的新型城市治理模式全面崛起。如杭州“城市大脑”体系正在全面导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将其塑造成为社会治理智能化的中枢和主要载体。杭州的“城市大脑”模式,强调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平台,是一项集成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以“城市大脑”为标志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网络版,正是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充分运用新技术,全面贯彻群众路线与科技支撑相结合的新结晶,是实现人力与科技相统一的生动体现。“城市大脑”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城市治理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吸收广大基层党员的智慧和群众的智慧。“城市大脑”建设不能只靠党委政府、相关项目建设方的单打独斗,而是群众广泛参与城市治理的一个新载体、新高地,是承载党委政府厚望和巩固城市社会治理民心基础的重大工程。
在社会治理社会化和智能化的历史进程,必须全面强化“枫桥经验”中“党建统领”和“法治保障”等重要原则,在人力与科技相统一的过程中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城市大脑”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恪守政府的权力边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和隐私权。“城市大脑”要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既没有走西方道路,也没有照搬苏联模式,而是在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下开创了崭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