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分调裁 法院+多元共治
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既是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机制职能作用,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尊重纠纷解决规律,节约维权成本和公共资源,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以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繁简分流机制示范法院”为契机,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目的,积极创新探索,智创“内外多元”“立体对接”的“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新时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贡献了“官渡智慧”。
实现调解主体的多元化。官渡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商会调解”“证券期货调解室”“劳动仲裁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特邀调解”“公证调解”等多层次、规范化、专业化调解主体的优势,使社会自治功能作用最大化。
实现衔接对象多元化。诉调衔接的对象已经覆盖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民间借贷、证券期货、涉侨,以及各类商事领域。
以2019年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为载体,以多元集约为着力点,官渡区法院精心打造了全省基层法院首个安检导诉中心、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中心。三大中心板块呈“品”字型分布,找准分(流)、调(解)、(速)裁三个核心要素,实现安检导诉、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等核心主业科学合理布局、无缝衔接,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一分”包括诉前事务分流和案件分流;“二调”指9家特邀调解组织、138名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后台,设置诉前调解窗口,根据案件类型委托其进行调解。“三裁”指组建5个简案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办、简出效率”。
速裁团队作为内部多元化的切入点,自2017年7月成立至今,5个速裁团队共计收案12238件,结案11538件,用不超过全院10%的人员办理了同期民商事收案数53%的案件。同时,官渡区法院确定把数量占比最高的类型化案件交由精审团队集中审理,并制定模块化审理规则,以“专业化”促进繁案审判再提速。
运用“法院+”思维完善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官渡区法院以“法院+公证”,开创司法辅助新模式;以“法院+商会调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法院+劳动仲裁”,妥善化解劳资纠纷;以“法院+社会力量”,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通过把人民调解、特邀组织、医疗纠纷、证券期货、保险行业、涉侨等社会力量整合进入法院纠纷化解体系,将大量可能进入法院诉讼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有效减少诉讼增量。
2017年以来,官渡区法院因改革工作成效突出荣获多项表彰,其中包含“一个国家级示范”(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机制示范法院),“两个国家级试点”(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列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云南唯一上线法院),以及“九个省级试点”等荣誉。同时,官渡区法院也清醒地认识到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现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存在着“党政主导”力量不充分、“多元共治”局面不成熟、调解渠道不通畅、配套保障机制不完善等种种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中,官渡区法院将始终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司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之间的矛盾”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深化、细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将有益经验上升为普遍长远的制度设计,推动社会治理各部门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
(作者系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