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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机制 助力审判质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陈毅清 发布时间:2019/10/9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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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作为提升依法治国水平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专司审判职权,要紧紧盯住审判质效不放松,坚持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属性,时刻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折不扣落实院庭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院庭领导带头办案成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项硬举措。从现实意义上看,院庭领导带头办案有利于统一思想增强干警凝聚力,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以关键少数走前头作表率的实践样态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突出院庭长的业务专长,从专长领域入手整合人力资源,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形成示范效应后再考虑拓展到新的领域。

 

健全完善多元解纠机制,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像一个筛子,能够把比较简单的矛盾纠纷进行早期筛查和过滤,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要破解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主动承担起社会综合治理职能,通过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尽快形成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入调解、仲裁、律师、公证等机构或社会组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相应的工作室、服务窗口,实现矛盾的实时对接和快速处理。要更加注重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大信息宣传,使非诉讼方式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提高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有效率。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效,要重视做好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工作。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审判、执行、归档等各环节的节点管控,减少审理环节流转过程中造成的时间流失;严格审限管理,完善审限监控,杜绝案件长期未结、久拖不决、超期判决等问题。对于同类型(系列)案件,要加强案情比对和研究,更加重视审理好第一案,对同类型案件中的首个案件实行精细化审理,争取形成首案示范效应,为后续案件提供具有指引功能的案例样本。

 

加强服务保障,让一线法官快办案、办好案。一方面,要综合把控质与量的辩证关系,认真研究探讨,完善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质效评估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标的指挥棒作用。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成立审判事务中心,集中办理涉及审判的辅助事务,把审判人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让一线法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专心办案。不仅如此,还要重视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对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工作经验等,要及时进行科学宣传,激励队伍、弘扬正气,达到凝聚力量、团结人心、奋发干事的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