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一体化处理 纠纷平台上解决——河南商丘法院道交纠纷处理走上快车道
“真没想到,一星期不到我就拿到了赔偿款,太方便了!”领到赔偿款的张某在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激动地说。
随着交通网络日臻完善,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大幅增加。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此类案件,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2018年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部分县(市、区)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7月份在商丘市选取梁园区人民法院、睢阳区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
商丘两级法院勇挑重担,积极主动在全市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平台建设让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走上了快车道。
从群众需求出发,纠纷解决更加规范有序
经济发展,交通先行。近年来,商丘着力构建多式联运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全市公路网四通八达,高等级路网密度居河南省第一位。交通区位优势带来道交纠纷的迅速增长,2016年商丘法院审结7311件,2017年审结8768件,2018年审结9480件。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主要有“三难”——调解难,理赔难,诉讼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丘中院与市公安局、市银保监局、市司法局、市保险协会共同努力,探索建立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简化当事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方式,形成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
目前,商丘已实现辖区9个基层法院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全覆盖,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6月6日,商丘市共有808起道交纠纷申请适用平台调解,申请调解总金额3715.97万元。
统一赔偿标准,让调解贯穿全过程
“2018年12月13日之后,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案件,才适用这个标准;施行前的不适用……”睢阳区法院副院长王启峰在培训会上讲道。
为严格适用赔偿标准,5月24日,睢阳区法院组织33名新聘任人民调解员召开该区首次道交一体化业务培训。王启峰提到的标准,是2018年12月13日河南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银保监局筹备组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
由于诉调标准统一、衔接机制公开透明,当事人不管到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调解还是去法院诉讼,其结果是一致的。这不仅提升了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的中立形象,也激发了保险公司、其他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意愿,为新时期探索群众路线和专业审判相结合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新思路。同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将裁判规则、赔偿规则直观展现在当事人面前,有效引导当事人形成理性预判,使大量当事人愿意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商丘法院牢固树立调解贯穿全过程的理念,整合公安局行政调解、司法局人民调解、银保监行业调解、法院诉讼调解,将纠纷化解的防线从法院前移。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完成道交纠纷186件,调解成功115件。
远程开庭在线判案,让审理更加高效
5月16日上午,梁园区法院法官刘春梅坐在电脑前通过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这是商丘首个交通事故案件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上进行的试开庭。
目前,审判阶段应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处理案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二是在线审理案件,包括立案、庭前调解、开庭、文书送达等。这有效突破了部分数据壁垒,减少了当事人为同一材料在不同部门间来回奔波的次数,大大方便了各方参与人员,提升了审判效率。更重要的是,该平台内嵌裁判标准和自动理赔计算器,最大限度避免了人为因素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司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在商丘的实践,已经初步实现了数据共享、公开透明、标准统一、便捷智能。
据商丘中院院长陈殿福介绍,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需求,商丘两级法院将不断探索平台标准化处理、智能化计算的潜力,深度挖掘利用大数据价值,为法治商丘、平安商丘建设贡献更多的法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