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三巡成功调解系列金融纠纷
本报讯 (记者 刘 曼 通讯员 张爱珍)面对涉及1家上市民营企业,23件提审案件,77名投资者,2300万元标的额再审申诉,以及这背后更有四百余名投资者的期盼,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对案件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了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创新方式、由点及面、重在保护、兼顾发展的处理思路,已成功调解结案16件,涉投资者58人,其他投资者的调解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自2016年9月1日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受理136件涉及494名投资者诉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截至目前已审结65件。顺灏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56件,已结23件。对于这23件案件,顺灏公司全部向最高法三巡申请再审。最高法三巡审查后全部提审。
在办理顺灏公司系列案件时,最高法三巡确立“重在保护,兼顾发展”的方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托信息化手段,运用远程视频调解,快捷解决纠纷,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遵循“优化调解方式,多元化解纠纷”原则,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多元化解优势,积极依靠市场力量,抓住主要矛盾,使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调解协议;树立“调解一起案件,解决一片纠纷”的思路,着力对部分投资者先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树立调解标杆,借此化解同类案件纠纷;同时,上下同心,携手上海高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就顺灏公司分别在两院的33件案件及71件案件一并开展矛盾化解,争取一揽子解决问题。
目前,23件提审案件已调解结案16件,且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另7件未结案件中,已有8名投资者与顺灏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上海高院还未审结的33件案件,大多数已具备了参照最高法三巡已调解案件所确定的赔偿比例达成协议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