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谱新篇 ——江苏南京高淳区法院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纪实
受案数从增速10%到同期下降10.5%,案件质量实现较大提升,案件发改率为0.8%,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87%……这是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收获的“成绩单”。
“这个成绩的取得,是我院扎实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带来的效应。”高淳区法院院长周守忠如是说。
无讼创建,一个不得不实施的改革
高淳地处南京的南端,同南京许多区一样,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诉讼案件逐年呈现“井喷式”增长,近三年民事案件增幅达46%。
在人少案多的压力之下,法官疲于办案,尽管很努力,但裁判结果却不尽满意,2017年案件发改率达1.16%。如何走出“受案多、发改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怪圈?高淳区法院的领导苦寻破解之法。
地处城郊接合部的古柏街道,2017年发生诉讼纠纷590件,2018年增加到1219件,无论传统的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纠纷,还是城镇房屋拆迁、工资劳务、房地产等新类型纠纷都居高不下。他们从“解剖麻雀”中看到,许多本应由村、社区解决的矛盾纠纷没有经过“过滤”就直接通过诉讼进入法院。
一位案件当事人给周守忠写信反映:“打官司周期长,费时费力,全过程走下来,一个小案件也能至少拖上七八个月,赢了也身心俱疲。”
为何败者心气不顺,胜者也满肚子怨言?这位当事人在周守忠回访中直言不讳,“司法不能承担所有纠纷解决职能,纠纷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诉求也不一样,法院也应当要‘私人定制’,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基层第一道防线“不设防”的问题出在哪?高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毓华说:“根子是基层综合治理的意识淡薄了,一些社区、村不是没有人民调解组织,但由于职责不明、能力不足、考核不够等,许多矛盾纠纷直接被引导到法院。”
“对于业已形成的纠纷,其解决的一般规律是越往后端对抗越激烈、风险越多、难度越大、成本越高。”这是高淳区法院对近三年涉诉信访案件分析得出的结论。
高淳区法院党组成员坐在一起,头脑碰撞、智慧交响,一条思路渐渐清晰起来:人民法院要发挥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纠纷化解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党委推动,激活基层各方解纷力量
“诉源治理”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才能把基层各方的力量调动起来,把矛盾纠纷“挡”在第一道防线?高淳区法院决定以创建“无讼村(社区)”为载体,延伸司法职能,实现司法与基层力量的联通。
古柏街道联合社区地处城郊接合部,是由三个社区组合起来的,下辖10个自然村,有人口2900人。近年来,由于征地拆迁,围绕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2018年10月,高淳区法院与古柏街道商定,将联合社区作为创建“试验田”。
在法院和街道的指导下,联合社区完善建立了网格员、乡村贤达、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官、驻村民警、法律顾问七支队伍,制定“七步骤、五平台”标准化、法治化纠纷化解流程并明确工作时限,让调处规范不绕道能看见。
试点近一年,“试验田”结出硕果。联合社区发生纠纷9起,有6起调解解决,有3起在社区开庭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法庭。
高淳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创建活动。今年5月,区“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创建活动在全区镇(街道)全面推开。在《高淳政法》创建情况通报,全区8个街道(镇)发生诉讼纠纷数量和创建达标率按序排名,存在的问题也得到了非常具体的分析。
有了压力,自然也就增加了动力。今年六七两个月,高淳区法院民事案件收案数比同期下降了37.16%。
司法引领,推动诉前多元解纷衔接联动
不久前,某小区部分业主因半年多未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诉前分流后,调解员李筱卉第一时间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发现业主欠费的主要抗辩事由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在全面了解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双方达成和解,物业方限期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改进,被诉业主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今年上半年,高淳区法院诉前分流案件1054件,审结779件,其中调解547件。
将人民调解、速裁法官工作室合署办公,调解员均嵌入速裁团队中,形成“人民调解+民事速裁”的工作模式,是高淳区法院调解高效、诉调对接体系化建设的实践创新,这一做法被全市法院推广。
“无讼村(社区)”创建,是个系统工程,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纠纷化解体系,非诉机制挺前,促进业已形成的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诉讼外和解、人民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可以促进创建目标的落实。”周守忠说。
去年6月,高淳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综合诉调对接中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等各类组织引入该“中心”,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再开一扇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今年5月,高淳区法院依托“一街(镇)一庭、一村(社区)一点、一校一站”的基本框架,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村居网格的同时,又与区司法局共同出台意见,逐步推进在各街道(镇)巡回审判法庭配置信息化设备,方便当事人远程立案、开展诉前调解等工作,实现村(社区)的巡回审判服务点与司法行政服务站无缝对接、一体化运作。
“除了在社区(村)开庭调解外,平时,法院适时在社区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堂,还开展法院庭室与社区(村)结对党建活动,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了一种法治的氛围,对创建活动起到了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周守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