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督促程序初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5月10日
作者:陈辽敏
发布时间:2017-5-14 19:56:17
在涉网纠纷和诉讼快速增长的社会背景下,努力发挥司法资源的最大效能,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要求和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必要保障。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建立“电子督促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要积极推广使用电子支付令。督促程序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方式,电子督促程序改革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督促程序的电子化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一、电子督促程序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西湖区法院的办案压力逐年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因而,西湖区法院一直非常重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如何发挥好督促程序分流案件的功能,是西湖区法院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
电子督促程序在德国、奥地利等国家已经广泛应用,但在中国则刚刚起步。所谓电子督促程序,就是在督促程序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支付令的网上申请、网上提交证据材料、网上审查、网上送达、网上询问、网上生成支付令的一系列流程。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在线完成商品买卖、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等民商事行为日益增多。西湖区已有互联网企业数千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约400家,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发源地,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住所地。电子督促程序的应用场景广泛,网上申请、电子送达等特点与电子商务纠纷的技术和理念不谋而合,它的开发与应用得到了许多企业的认同和支持,他们迫切地希望通过电子督促程序实现债权。因此,在上级法院和浙江省综治办的支持下,西湖区法院在借鉴德国等国经验的基础上,与浙江大学、支付宝、蚂蚁金服等单位合作开发了电子督促程序。
二、电子督促程序的试点成效
电子督促程序的操作流程。电子督促程序内嵌于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操作环节:(1)当事人登录网上法庭,在线申请支付令;(2)法官进行在线立案审查,申请受理后,当事人可以在线缴费;(3)审判法官在线进行书面审查,若符合支付令发送的条件,在线点击生成支付令;(4)支付令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电子送达,被申请人可以在线提出异议;(5)若异议成立,法官在线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被申请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被驳回的,支付令将生效,申请人可在线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电子督促程序的智能化应用。目前,电子督促程序系统已实现程序的自动计算、自动审查和智能生成裁判文书等功能。自动计算是指系统通过内置的计算器,能够根据申请人上传的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等数据,自动计算支付令申请确定的利息和罚息,提供给法官参考。自动审查是进一步在系统中内置法律判断,对于支付令申请中超出法定限额的债权数额进行数据审核,自动向审理法官提示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官审核确定债权明确合法后点击生成支付令,系统智能抓取当事人身份、请求、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等支付令文书要素,向法官推送完整支付令。法官确认无误后,向当事人手机、电子邮箱进行电子送达,系统几秒后即反馈是否送达成功。
全国首例适用电子督促程序办理互联网金融案件。2015年5月25日,西湖区法院在线审查受理了一起涉互联网金融的小额贷款纠纷的支付令申请。从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支付令申请,到西湖区法院通过电子邮箱和短信发出支付令,整个程序只用了4个多小时。后来异议期届满,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异议,支付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是西湖区法院首次尝试适用电子督促程序向被申请人(借款人)发出支付令,这也是全国首例适用电子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在系统上线的一个月内,西湖区法院共收到支付令申请124件,审结123件。在高效保障合法债权、减轻法官负担、提高办案效率、便民利民等方面作用显著。随着试点案件范围的扩大,电子督促程序的适用前景将十分广阔。
三、电子督促程序的完善
在不断实践和反馈的过程中,西湖区法院与系统开发商围绕当事人及法官需求,持续完善网上申请的流程设计和平台建设。面向当事人,电子督促程序的申请人申请模板将进一步优化,体现申请的结构化与个性化;涉网纠纷大型平台对接加快,可以实现申请所需数据传递的可靠性、原始性。面向法官,申请事项与证据的比对、支付令的校对可以在同一个电脑界面实现,计算器的进一步研发将使债权债务明确合法性的识别更加智能便捷。虽然,电子督促程序还面临着是否可以约定管辖、能否电子送达支付令、能否同时申请诉前保全等法律争议,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电子督促程序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