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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工智慧和司法改革深度融合 促进“未来法治”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1月9日 作者:胡仕浩 发布时间:2018/1/16 14: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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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人工智能迅猛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时代,如何适应科技进步的新趋势,变被动受制为主动掌控,是人工智能技术提出的深刻命题。放眼望去,今天几乎已经没有哪个行业能够对人工智能的强大影响力视而不见,也没有哪个行业能够摆脱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而独善其身。2016年,科技人员利用欧洲人权法院公开的判决书构建算法模型,对案件判决结果的预测准确率已经能够接近80%。因此,我们必须正视人工智能技术对司法的深刻改变,积极主动借助和利用现代科技的最新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司法的效率和公正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一、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法治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

新时代司法改革实践证明,借助信息科技手段,拓展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是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能的重要方面。这一轮改革中,我们实现了人民法院信息基础设施的全覆盖,全国3500余家法院、近9300个法庭和39个海事派出法庭全面实现了互联互通;我们不断丰富司法为民应用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建成全国各级法院通用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庭审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基本实现全覆盖;我们建成了囊括法院核心业务流程的审判执行应用系统,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审判工作重要环节的信息化支持和管理,执行指挥、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系统覆盖全国绝大多数高级法院;90%以上的法院建成人事管理系统,50%以上的法院建成行政办公系统和内部网站,99.6%的法院实现了案件数据实时报送,立案、分案、开庭、流程转换、结案等信息实现实时更新,近80%的法院的裁判文书信息已实现每日更新。

我们在全世界率先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在6个高级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进行在线调解试点,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庭审、语音识别、案件卷宗电子化等新技术应用,在为法官“减负”的同时,更加注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透明、公正的司法服务。

我们正在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基础上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建设也已先后被写入中办、国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文件。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明确的65项司法改革任务中,有35项需要大力借助信息技术手段。

二、从改革的视角来研究规划“未来法治”,是司法改革新的历史使命

改革就是为了面向未来,改革就是为了选择最优、实现最优。司法体系、司法能力甚至包括司法技术的现代化,实现的路径离不开改革创新,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担负好新时代赋予的重大责任,必须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让司法公正、透明和富有效率、充满预期能够得到更高层次的体现。

关于未来,有的人是因为相信而看见,有的人是因为看见而相信。不管你看见的程度如何,网络社会、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我们的生活已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离不开信息化,虚拟社会正在逐步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在信息化的大潮中,我们必须登高望远,站在浪潮之巅规划未来法治的蓝图。

三、研究规划未来法治,需要科技与法治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现代结合

1.改革发展的根本立场,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加和改进“用户体验”,让制度机制好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需要用更优质、更便捷、更科学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2.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更多的科技手段推进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提升司法的质效。

3.改革发展的基本路径,是要顺应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在四个维度上不断促进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一是线下数据与线上平台的融合。打通法院内部“人和案”“案和数(据)”“数(据)和法”的通道,实现大数据的互联互通,让全国3500多家法院、35万名法院工作人员、每年几千万件案件蕴藏的数据能量充分释放出来,让“互联”的优势转化为“智慧”的成果。二是人工智能与司法经验的融合。比如上海法院开发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已经能够实现对案件卷宗的深度应用,自动提示法官证据中存在的矛盾和瑕疵,抓取卷宗中的有关信息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但做到这一切的前提是机器能够自我实现深度学习。三是现代科技与诉讼构造的融合。现有的诉讼程序架构是在前互联网时代打造的,移动互联时代的纠纷解决,对传统的诉讼构造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探索互联网条件下涉网案件的诉讼规则、证据规则和审理规则,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四是算法规则与法治公义的融合。算法规则天然缺乏法律规则的中立性和普遍性,我们必须要靠算法的顶层设计、对算法处理的数据或生产性资源进行管理,有效防止造成明显有违公平正义的消极后果。

未来已来”是前两年的一个热词,“未来法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深化改革,“将改革进行到底”,是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中的重要要求。法院与法学院校及学术研究机构勠力同心、务实合作,蹄疾步稳地推进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是“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而为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作出新的贡献。